证券代码:002403 证券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26-022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6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5 月 6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6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58 人,代表股份 186,059,994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6209%。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授权代表共 5 名,代表股份 183,617,63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权股份总数的 0.7170%。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53 人,代表股份 2,442,36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7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53 名,代
表股份 2,442,3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7170%。
公司全体董事、部分高管出席了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 名见证律
师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提案,并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5,830,9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69%;
反对 155,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5%;弃权 7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13,3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176%。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5,839,8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17%;
反对 14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2%;弃权 7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22,2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76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李勤芝、沈高妍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
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
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会议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