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6-040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6 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5 月 6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6日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6日9:15至2026年5月6日15:00的任意时间。
心)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529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 4 人,
代表股份 1,415,172,2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1897%;通过网络投
票的股东 7,446 人,代表股份 370,898,1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398%。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447 人,代表
股份 370,898,2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39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股东及代理人 1 人,代表股份 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446 人,代表股份 370,898,1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6.3398%。
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 1,778,167,6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26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25%。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62,995,498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693%;反对 4,642,438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17%;弃权 3,260,3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90%。
表决情况:同意 1,769,217,5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57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99%。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54,045,398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562%;反对 13,282,838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813%;弃权 3,570,0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625%。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张燊律师、王文超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出
具法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合法,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