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国际: 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06 18: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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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       公告编号:2026-030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工国际”)
于 2025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注
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 12.85 元/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
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
数),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
起 12 个月内。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4 日、2025 年 10
月 30 日、2025 年 11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分别披露的《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关于回购股份用于
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
《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66)。
   截至 2026 年 4 月 30 日,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
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 1 -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已实施完
毕的,公司应当停止回购行为,并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
份变动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 日在巨
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68)。回购期间,公司按规定于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
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26 年 4 月 30 日,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0,925,79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本次回购股份最高成交价为 10.12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8.23 元/股,
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9,117,064.64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
本次回购股份总金额已达回购股份方案中回购总金额下限,且未超过
回购总金额上限,公司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方案的
要求,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资金来源、回购方式、回购股份
价格及回购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 2 -
  三、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
未来发展等事项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
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
情况。
  五、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0,925,792 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
予以依法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按照目前公司股本结构计算,本
次股份回购全部注销后可能带来的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占比      数量(股)            占比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71,220       0.01%       71,220       0.01%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237,337,717   99.99%   1,226,411,925   99.99%
     股份总数    1,237,408,937   100%     1,226,483,145   1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六、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
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 3 -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
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
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
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利。公司本
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后续将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注销本次所回购的股份,依法办理工
商变更登记等事宜,并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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