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机电: 上海机电2025年年度股东会文件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06 18:0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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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文件
  (八)公司十一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
过了如下决议:
  聘请陈名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受房地产行业的影响,电梯行业面临新梯需求下行的压力,加之电梯行业产能
过剩,企业之间的竞争更趋激烈。上海三菱电梯全力做大包括维保、改造、更新
在内的在用梯服务产业,稳步转型发展,争取跑赢市场。
方针目标,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质量为先,智慧引领,服务专业,追求全
生命周期价值最大化,从而穿越房产周期和电梯周期。
  上海三菱电梯将旧楼更新、旧楼加装、家用梯、出口梯“四小龙”作为新的
业务增长点。超过 15 年以上的老旧电梯数量持续增加,旧梯更新改造市场将有
望进入加速增长期,上海三菱电梯通过“菱动焕新”等解决方案,达成旧楼更新
的高质量交付:上海三菱电梯通过旧楼加装一站式解决方案,在加装市场形成了
一定影响力:上海三菱电梯的家用梯体验店门店快速拓展,产品迭代开发;出口梯
业务扩大供货梯种范围,项目实现全过程联动。
  上海三菱电梯持续推进服务产业化发展,在用梯业务呈现快速增长趋势。面
对新梯业务下行的不利影响,上海三菱电梯凝聚发展合力,提升运营效能,进一
步夯实服务质量,以创新提升服务效能,并注重扩大海外服务业务,聚焦智慧电
梯提质升级。上海三菱电梯将顺应电梯市场发展变化的趋势,不断提高综合竞争
能力。
  在新业务拓展方面,公司与德昌电机合资成立了动界智控公司,专注于具身
机器人核心部件—关节模组/执行器的研发与产业化。2025 年,动界智控在旋转
关节、直线关节实现了商业订单突破。动界智控将持续强化技术创新与市场拓展,
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管控能力。以更坚定的信心、更解放的思想、更高效的行动,推动公司高质量和
可持续发展。
销网络转型升级。扩大在用梯服务质量与规模。以交付质量为抓手,提升安装质
量,聚焦超长期国债项目,全面打造更新改造服务的差异化优势。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文件
核心零部件、子系统,以“机电一体化”为战略方向,发展新领域、新业务,为
现有产业技术优势赋能,推动新技术、新产业布局落地;
  围绕提高企业经济运行健康程度这一目标,加强对新接订单、现金流、应收
账款和存货的日常监管,完善经济运行的全方位管理。
  推进财务数字化工作,优化业务流程,保障财务风险可控,提高整体运营质
量。
  以内控工作为抓手,落实风险管控,加强对企业的运营监督,促进企业安全、
稳健运行。
理和发展规划中,规范 ESG 信息披露,实现 ESG 绩效高效管理。
  认真落实各级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工作要求,加强安环工作的领
导和管理,进一步完善安环管理体制,推进安环各个专项工作的开展,构建“党
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环责任体系。
  (一)公司发展战略
  上海机电总体发展方针:存量产业提质增效,新兴产业赋能未来。
  上海机电总体产业定位:围绕国家“强基工程”,培育“专精特新”企业。
聚焦工业关键基础件、核心零部件、子系统,以机电一体化为战略方向,为现有
产业技术优势赋能,发展新领域新业务,开辟“第二曲线”。
  电梯业务坚持“务实、进取、创新、协同”的工作方针。以“技术引领、质
量为先、以用户为中心、产品服务双轮驱动、创造全生命周期的价值最大化”作
为质量方针,坚持走高质量发展道路,深化“产品服务双轮驱动”,以价值营销、
领先技术、战略供应链为支撑,以四大管理工具、战略绩效、数字化和风险管控
为支撑,增强各业务板块的竞争力和引领力。不断向“成为受人尊敬的电梯企业,
保持基业长青”的愿景砥砺前行。
  在稳固电梯业务的同时,根据自身条件,上海机电将重点发展数字印刷、精
密液压等业务:通过体制机制的调整,科研、技改的投入,提升技术能级,加快
产业发展,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文件
  上海机电将聚焦机电一体化、工业自动化、智能制造的关键产品并形成一定
的协同。
  (1)电梯业务:推进“三个并举”,拓展服务领域。
  以先进技术和高质量发展为基石,推进新梯领先与在用梯提速并举,国内市
场领先与海外市场拓展并举,传统模式巩固与经营模式创新并举,全方位提升电
梯业务的竞争能力。重点加强以电梯保养维修、改造更新为主的在用梯业务,逐
步扩大服务领域。
  (2)数字印刷:以原有产业技术优势,赋能全新应用场景。成为全球印机行
业第一梯队的重要一员,成为全球印机行业受尊敬的企业之一。
  依托产品数字化和工厂数字化双轮驱动,通过技术引领、数字化转型、机制
创新及开源节流等措施,巩固深耕出版物印刷市场,积极拓展包装印刷市场,利
用现有技术进入新兴市场,培育发展纺织印染产业,开发进军新能源产业,布局
第二增长曲线。
  (3)精密液压:不断满足和优化客户的需求,成为拥有核心能力的智能液压
系统制造和服务提供商。
  通过拓展海外市场、提升制造能级、产学研合作、收购兼并和人才梯队建设
等方式补短板、夯基础,完成新一代产品矩阵,以工程机械为主向全工业领域转
型发展,提升企业的盈利能力,打造技术、成本双领先的优势企业格局。
  (二) 经营计划
起好步,至关重要。公司将坚持技术引领,夯实产业发展基础,提高管控能力,
改善经济运行质量,提升经营盈利水平,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从提升营销力、提升产品竞争力、提升服务力、提升抗风险能力等方面着手,坚
持产品服务双轮驱动,不断改善产品、服务质量,稳住新梯基本盘,力争实现更
新改造、加装电梯、家用电梯、出口、在用梯业务快速增长,持续扩大自保养规
模,拓展全生命周期修改备业务;
核心零部件、子系统,以“机电一体化”为战略方向,为现有产业技术优势赋能,
推动新技术、新产业布局落地;
管,完善经济运行的全方位管理;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文件
全、稳健运行;
披露,回应利益相关方日益提升的期望和诉求;
领导和管理,进一步完善安环管理体制,推进安环各个专项工作的开展,构建“党
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环责任体系。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审议。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文件
                    (董叶顺)
  本人作为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现就 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
报告如下:
  董叶顺:大学本科学历,中欧国际工商管理学院 EMBA,高级工程师。曾任上
海汽车电器总厂车间主任、生产科科长、副厂长,上海拖拉机内燃机公司挂职总
经理助理(挂职),上海法雷奥汽车电器系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申雅密封
件有限公司总经理,联合汽车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延锋伟世通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党委书记,IDG 资本投资顾问(北京)
有限公司合伙人。现任上海火山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始合伙人,上海新通联包
装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
位任职,也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会情况
独立董
                                         是否连续两
事姓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出席股东
                                         次未亲自参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会的次数
                                          加会议
董叶顺      8     4      4        0    0      否       4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本年度召开的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均认真审议,无
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与会期间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
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5 年度,公司董事
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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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 7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5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 次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对本年度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的所有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对所有议案投出赞成票,
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
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
准确、客观、公正。
  本人定期听取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日常审计工作汇报并进行指导,对内部控
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积极推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
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工作中充分发挥作用。
  报告期内, 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
沟通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己的专业
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
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听取董事、高管、审计人员对相关事项的介
绍,实地了解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内部管理、财务管理、董事会及股东
会决议执行等情况。同时通过电话、邮件、网络通讯等方式与公司保持密切联系,
多方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及进展情况,掌握公司
运行动态,并主动分享政策解读宏观分析和市场案例,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
与指导职能。2025 年度,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超过 15 个工作日。
  报告期内,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权时,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人员能
够做到积极、有效的配合,及时提供会议决策所需的详备的会议材料,为独立董
事履职提供了必要条件。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 告 期内,本人 认真 审议了公 司第 十 一届 董事会第 十六次 会议 《 公司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文件
核和必要的沟通,并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同意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人认为,公司及附属公司与关联方拟发生 2026-202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相关协议乃于公司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订立,其条款公平合理并按一般商业条
款订立,预计相关交易的年度金额上限合理,进行相关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
平、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按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本人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反映了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人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全面审核,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
全、执行有效,未发现重大缺陷。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
所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本人认为:经过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
所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的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安永华明会
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同意续聘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聘任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聘请陈名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
监》的议案,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对陈名女士的任职
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所聘任的财务负责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五)提名董事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推选丁宇清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聘
请陈名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推选王他竽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聘请陈名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等多项议案。经充分了解
聘任对象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本人认为公司股东会选
举董事、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选举和聘任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文件
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建设性的
建议,认真、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特此报告。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文件
                     (严杰)
  本人作为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现就 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
报告如下:
  严杰:曾任上海轮胎橡胶机械模具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上海三毛纺织股份有
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兼监察审计部主任。现任上海市会计学会常务理事兼所属证券
市场工委秘书长,上海上市公司协会财务专家,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同时兼任上海市商业会计学会副秘书长,华东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上海大学
悉尼工商管理学院、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会计专业硕士指导老师。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
位任职,也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会情况
独立董
                                          是否连续两
事姓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出席股东
                                          次未亲自参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会的次数
                                           加会议
 严杰     8      4      4         0    0      否       4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本年度召开的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均认真审议,无
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与会期间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
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5 年度,公司董事
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 7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5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 次薪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文件
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对本年度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的所有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对所有议案投出赞成票,
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
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
准确、客观、公正。
  本人定期听取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日常审计工作汇报并进行指导,对内部控
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积极推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
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工作中充分发挥作用。
  报告期内, 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
沟通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己的专业
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
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听取董事、高管、审计人员对相关事项的介
绍,实地了解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内部管理、财务管理、董事会及股东
会决议执行等情况。同时通过电话、邮件、网络通讯等方式与公司保持密切联系,
多方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及进展情况,掌握公司
运行动态,并主动分享政策解读宏观分析和市场案例,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
与指导职能。2025 年度,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超过 15 个工作日。
  报告期内,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权时,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人员能
够做到积极、有效的配合,及时提供会议决策所需的详备的会议材料,为独立董
事履职提供了必要条件。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 告 期内,本人 认真 审议了公 司第 十 一届 董事会第 十六次 会议 《 公司
核和必要的沟通,并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同意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文件
  本人认为,公司及附属公司与关联方拟发生 2026-202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相关协议乃于公司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订立,其条款公平合理并按一般商业条
款订立,预计相关交易的年度金额上限合理,进行相关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
平、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按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本人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反映了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人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全面审核,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
全、执行有效,未发现重大缺陷。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
所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本人认为:经过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
所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的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安永华明会
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同意续聘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聘任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聘请陈名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
监》的议案,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对陈名女士的任职
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所聘任的财务负责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五)提名董事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推选丁宇清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聘
请陈名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推选王他竽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聘请陈名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等多项议案。经充分了解
聘任对象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本人认为公司股东会选
举董事、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选举和聘任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文件
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建设性的
建议,认真、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特此报告。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文件
                       (史熙)
  本人作为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现就 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
报告如下:
  史熙:史熙先生,曾任美国 Maxtor/MMC Technology 公司高级研发工程师,
上海交通大学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讲师、副教授。现任上海交通大学机械与动力
工程学院教授,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第十二届理事会理事、机械工程学会游乐机械
工程分会副主任委员、机械工程学会物流工程分会委员。现任上海机电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
位任职,也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会情况
独立董事
                                            是否连续两
 姓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出席股东
                                            次未亲自参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会的次数
                                             加会议
 史熙       8      4      4         0    0      否       4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本年度召开的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均认真审议,无
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与会期间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
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5 年度,公司董事
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 7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5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 次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对本年度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文件
会的所有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对所有议案投出赞成票,
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
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
准确、客观、公正。
  本人定期听取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日常审计工作汇报并进行指导,对内部控
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积极推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
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工作中充分发挥作用。
  报告期内, 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
沟通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己的专业
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
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听取董事、高管、审计人员对相关事项的介
绍,实地了解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内部管理、财务管理、董事会及股东
会决议执行等情况。同时通过电话、邮件、网络通讯等方式与公司保持密切联系,
多方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及进展情况,掌握公司
运行动态,并主动分享政策解读宏观分析和市场案例,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
与指导职能。2025 年度,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超过 15 个工作日。
  报告期内,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权时,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人员能
够做到积极、有效的配合,及时提供会议决策所需的详备的会议材料,为独立董
事履职提供了必要条件。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 告 期内,本人 认真 审议了公 司第 十 一届 董事会第 十六次 会议 《 公司
核和必要的沟通,并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同意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人认为,公司及附属公司与关联方拟发生 2026-202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文件
相关协议乃于公司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订立,其条款公平合理并按一般商业条
款订立,预计相关交易的年度金额上限合理,进行相关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
平、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按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本人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反映了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人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全面审核,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
全、执行有效,未发现重大缺陷。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
所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本人认为:经过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
所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的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安永华明会
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同意续聘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聘任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聘请陈名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
监》的议案,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对陈名女士的任职
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所聘任的财务负责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五)提名董事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推选丁宇清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聘
请陈名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推选王他竽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聘请陈名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等多项议案。经充分了解
聘任对象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本人认为公司股东会选
举董事、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选举和聘任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文件
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建设性的
建议,认真、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特此报告。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文件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母公司实现
净利润 449,072,774.00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8,832,710,354.39 元,扣除 2025
年 度 已 经 发 放 的 普 通 股 股 利 429,550,509.36 元 ( 其 中 2024 年 度 分 红
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 8,852,232,619.03 元。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60 元(含税)。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文件
  根据本公司《公司章程》中关于“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的有关规定,公司
拟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聘用
期限为一年。
  (一)机构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
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
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截至 2025 年末拥有合伙人 249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5 年末
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 1700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
师超过 1500 人, 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 550
人。
  安永华明 2024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57.1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人民币 54.5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3.69 亿元。2024 年度 A 股上市公
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55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11.89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
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86 家。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
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
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
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
施 3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1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行业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文件
惩戒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 1
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
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刘倩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2 年开始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
务,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并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自 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刘倩女士曾负责多家国有企业、A 股上市公司、H 股上市公司和香港
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汽车和房地产等行业;近三年签
署/复核 5 家上市公司年报,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费凡先生,现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上海分所所长,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于 200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曾负责多家国有企业、A 股上市公司、H 股上市公司和香港
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及生物医药等行业;近三年签署/
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远佳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8 年开始
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并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于 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曾服务多家国有
企业、A 股上市公司、香港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及房地产等行业;
近三年签署/复核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
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
处分的情况。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
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 号》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公司审计服务费用是根据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文件
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建设性的
建议,认真、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特此报告。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文件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母公司实现
净利润 449,072,774.00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8,832,710,354.39 元,扣除 2025
年 度 已 经 发 放 的 普 通 股 股 利 429,550,509.36 元 ( 其 中 2024 年 度 分 红
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 8,852,232,619.03 元。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60 元(含税)。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文件
  根据本公司《公司章程》中关于“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的有关规定,公司
拟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聘用
期限为一年。
  (一)机构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
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
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截至 2025 年末拥有合伙人 249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5 年末
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 1700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
师超过 1500 人, 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 550
人。
  安永华明 2024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57.1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人民币 54.5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3.69 亿元。2024 年度 A 股上市公
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55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11.89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
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86 家。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
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
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
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
施 3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1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行业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文件
惩戒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 1
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
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刘倩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2 年开始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
务,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并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自 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刘倩女士曾负责多家国有企业、A 股上市公司、H 股上市公司和香港
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汽车和房地产等行业;近三年签
署/复核 5 家上市公司年报,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费凡先生,现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上海分所所长,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于 200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曾负责多家国有企业、A 股上市公司、H 股上市公司和香港
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及生物医药等行业;近三年签署/
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远佳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8 年开始
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并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于 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曾服务多家国有
企业、A 股上市公司、香港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及房地产等行业;
近三年签署/复核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
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
处分的情况。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
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 号》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公司审计服务费用是根据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文件
  公司 2025 年度聘请安永华明的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 298.90 万元。其中
财务报告审计为人民币 240.9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为人民币 58 万元,均与 2024
年度相同。基于 2025 年度的审计服务范围,公司 2026 年度聘请安永华明的审计
服务费用为:人民币 298.90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为人民币 240.90 万元,内
部控制审计为人民币 58 万元,与 2025 年度一致。
  提议股东会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
计机构。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文件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市场化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由董事会聘任的下列人员:公司总经
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本制度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匹配的原则;
  (二)个人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三)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原则;
  (四)考核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科学考评、严格兑现。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决定董事薪酬,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决定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标准与考核方案;负责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履职情况;负责对公
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公司人力资源部配合董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办理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管理的具体事务。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文件
       董事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按其在公司承担的管理职责所对应的
薪资标准和考核方式进行绩效考核并领取薪酬;除独立董事外,其他外部董事不
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津贴,津贴标准由股东会批准,除此以外不再
享受其他薪酬待遇。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独立董事的年度津贴按月发放。
        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依据相应岗位标准按月发
放;绩效薪酬按照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按月度、季度、年度或任期绩
效考核评价后发放;中长期激励收入按照激励方案执行。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
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递延支付的绩效薪酬部分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收入,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
规的规定,代为扣缴个人所得税。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
其薪酬或津贴按其实际任职天数进行计算和发放。
        薪酬标准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变化作出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
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
放部分。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
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文件
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
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执行。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本制度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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