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美晨: 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06 17:0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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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237       证券简称:ST美晨         公告编号:2026-025
                山东美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美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晨科技”或“公司”)于近
                      【(2026)浙 0102 民初 8749
日收到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调解书》
号】,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赛石园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石园林”)与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金融借款合
同纠纷案,经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主持,赛石园林与浦发银行已达成调解,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有关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前期,赛石园林收到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状》等诉讼材料,
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浦发银行向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案件号:
(2026)浙 0102 民初 8749 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6-012)。
   二、有关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赛石园林收到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状》等诉讼材料后,积极
与浦发银行及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进行沟通。近日,赛石园林收到杭州市上城
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调解书》,经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主持,赛石园林与
浦发银行达成调解协议如下:
   (1)被告赛石园林同意偿付原告浦发银行借款本金 2,400 万元、利息 11.61
万元以及自 2026 年 3 月 20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罚息、复利,以上款项按照
约定分期履行;
   (2)被告美晨科技对被告赛石园林上述第一项付款义务在最高债权额 3,000
万元限额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若被告赛石园林未按期足额履行上述第一项任意一期应付之款,则原
告浦发银行有权就被告赛石园林全部未付款项一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若被告赛石园林未按期足额履行上述第一项任意一期应付之款,则原
告浦发银行有权以被告杭州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名下坐落于杭州市余杭区仓前
街道文一西路的不动产抵押物进行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价款分别
在最高债权本金额及相应利息、罚息、复利、实现债权费用限额内优先受偿;
  (5)双方以此结清本案纠纷,无其他争议。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所涉诉讼事项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截
至目前,公司生产正常、经营稳定、管理有序、市场客户加力拓展、外部融资平
稳推进。后续,公司将持续加强内部管理和运营管控,进一步完善风险防控和预
警机制,完善与非主营业务风险隔离防护保护机制,强化内部管理和运营管控,
全面提升风险抵御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和所有投资者的合法正当权益。敬请广大
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美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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