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安医疗: 关于回购股份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出售计划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05 16: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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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32       证券简称:九安医疗         公告编号:2026-028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召
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出售
计划的议案》,根据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2023 年 8 月 31 日披露的《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和《回购报告书》(公告
编号:2023-047)中的回购股份用途约定,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部
分已回购股份,拟出售数量不超过 9,295,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由于根据相关规定,未在规定期限内出售完毕的股份须予以注销,故本次出售期
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六个月内(即 2026 年 5 月 28 日至 2026
年 11 月 20 日),同时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公司出售的股份数量不超过股份总
数的 1%。上述涉及的回购股份用途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而出售,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在披露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12 个月后,可采用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出售,并需在公告后 3 年内完成出售。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出售的期间除外(下同),出售价格根据出售时的二级市场价
格确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已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50,000 万元人民币(含)且不超过 100,000
万元人民币(含),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49.00 元/股(含)。本
次回购股份主要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金额不低于 3 亿元人民币,
该部分股份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
超过 3 个月;其余部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回购金额不高于 3 亿元人民币,该部
分股份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的相关公告。截至 2023 年 11 月 17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公司
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 27,164,101 股,
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5.57%,最高成交价为 37.9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5.53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999,996,846.14 元(含交易费用等)。其中,
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1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份回购
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号:2023-071)。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为积极维护公司市值,增强上市
公司股东回报,董事会同意将该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毕后,存放于回购专用账户中
原计划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并可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的
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63)。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本次回购中用于维护公司
价值及股东权益而出售的股份剩余 9,295,000 股,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二、本次回购股份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出售的具体情况
回购股份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出售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
售部分已回购股份,出售计划相关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2023 年 8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44)和《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3-047)
中的回购股份用途约定,完成回购股份的后续处理。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不超过 9,295,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同时,在任意连续 90 日
 内,公司出售的股份数量不超过股份总数的 1%。
    根据出售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六个月内且不得晚于披露回购结果暨
 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即 2026 年 5 月 28 日至 2026 年 11 月 20 日)。在此期
 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出售。上述涉及的回购股份用途为维护公司
 价值及股东权益而出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披露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
 公告 12 个月后,可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需在公告后 3 年内完成出售。
 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出售完毕,未出售部分则会予以注销。
    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包括产品研发投入、科创投资等。
    三、预计出售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出售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总股本发
 生变化。预计公司出售回购股份前后的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出售前                     本次出售后
        股份类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高管锁定)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64,490,089     99.87     464,490,089     99.87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46,483,535      9.99      37,188,535      8.00
三、总股本                  465,111,650    100.00     465,111,650    100.00
    四、管理层关于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影响等
 情况的分析
    公司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所得资金,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有利于提
 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出售股份价格与回购股份价格的差额部分将
 计入或者冲减公司资本公积,不影响公司当期利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
 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
董事会作出出售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经自查,除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王湧先生因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持有
公司股份增加 18,750 股外,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出售已回购股份的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
卖公司股份的行为。
  六、相关风险提示
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实施对应股份出售计划,对应出售计划存在出售时
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
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上述出售期间内,公司将严格按照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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