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26-033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 年 5 月 28 日召
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42,000 万元担保额度(其中为资
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8,000 万元)。公司对子公司担保
额度预计的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
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山东宾得利食品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宾得利”)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2,000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二、本次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山东诸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诸城农商银
行”)签署了担保主债权本金数额为 1,500 万元的《保证合同》,为宾得利与诸
城农商银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为(诸农商行放款中心)流借字
(2026)年第 6010115 号)项下还款义务的履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后,
公司对宾得利的担保余额为 1,500 万元,可用担保额度剩余 500 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宾得利食品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26-03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82MA3MR3BT5D
成立日期:2018 年 3 月 9 日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利波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 万元
注册地址: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昌城镇工业园北路 801 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海关监管货物仓
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
货物运输(网络货运);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
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
批的项目);粮油仓储服务;货物进出口;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餐饮管理;鲜肉
批发;鲜肉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宾得利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89%股权,飞熊领鲜(廊坊临空自贸
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 11%股权。
飞熊领鲜(廊坊临空自贸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未提供同比例担保,被担保
人未提供反担保,但公司对宾得利拥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
公司利益的情形。
经查询,宾得利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指标:
科目 2026 年 3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元) 99,620,905.04 99,873,699.90
流动负债总额(元) 62,825,321.42 62,111,750.45
负债总额(元) 62,825,321.42 62,111,750.45
净资产(元) 36,795,583.62 37,761,949.45
科目 2026 年一季度 2025 年度
营业收入(元) 30,091,467.68 213,520,732.93
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26-033
利润总额(元) -1,288,487.78 8,480,448.13
净利润(元) -966,365.83 6,431,199.27
注:2025 年度财务数据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6 年一季度财务数
据未经审计。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保证人):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债权人):山东诸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主债权本金数额:1,500 万元人民币
担保的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评估费等)。
保证期间: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
起三年。主合同中贷款还款方式采用分期偿还的,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
定的债务人履行最后一期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
务履行期限等事项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
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
的事项,导致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
的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经股东会审批通过的担保总额度为 62,000 万元
(均是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资产 27.07%;本次担保后已使用对外担保额度为 12,945.1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65%。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
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且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
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山东诸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保证合同》。
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26-033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