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ST 宝鹰 公告编号:2026-041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大诉讼的特别提示:
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一、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横
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应诉通知书》,获悉原告危怡因侵权责任纠
纷诉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鹰建设”)、公司等合计
原告:危怡
被告:宝鹰建设、公司等合计 11 位主体
经了解,原告为宝鹰建设横琴星艺文创天地项目一期工程的相关负责人,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法院已立案,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二、累计诉讼、仲裁案件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对连续十二个月累
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2025 年 8 月 12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发生
的诉讼、仲裁事项共 16 件(不含本公告披露的上述重大涉诉案件),均为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的诉讼、仲裁案件,涉案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969.45 万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单项涉案金额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 万
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上述重大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累计诉讼、仲裁的部分案件尚未开庭
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
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将持续关注诉讼案
件的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将严格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应诉通知书、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