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55 证券简称:湖南黄金 公告编号:临 2026-38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
任。
重要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4 月 30 日 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30 日上午 9:15 至 2026 年 4 月 30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3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室
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67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14,249,718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3082%。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48,011,975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069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67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6,237,743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388%。
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1,67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
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13,150,3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521,1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9,4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5,144,6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405%;反对578,2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29%;弃权521,1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表决结果:同意613,170,3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505,7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1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5,164,6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707%;反对573,6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59%;弃权505,7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告》。
表决结果:同意613,151,8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502,1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1,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5,146,0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427%;反对595,7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93%;弃权502,1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表决结果:同意612,976,5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476,0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7,8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4,970,7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781%;反对797,1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33%;弃权476,0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表决结果:同意613,121,6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54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2,9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5,115,8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970%;反对585,6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40%;弃权54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表决结果:同意612,853,0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56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4,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4,847,3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917%;反对830,8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42%;弃权56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
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