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信息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汇创达
股票代码:300909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段志刚
住所/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段志军
住所/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三:东莞市信为通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凫山祥新街 61 号 1 栋 103 室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比例降低(被动稀释)、股份减少(集中竞价股份减持)
签署日期:2026 年 4 月 30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
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汇创达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释义项 释义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段志刚、段志军、东莞市信为通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市公司、汇创达、
指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为通达 指 东莞市信为通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
《准则 15 号》 指
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段志刚、段志军、东莞市信为通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其基本情况如下:
(一)段志刚
姓名 段志刚
曾用名 -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430721197810******
住址/通讯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无
(二)段志军
姓名 段志军
曾用名 -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430721197103******
住址/通讯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无
(三)东莞市信为通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东莞市信为通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 8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20 年 8 月 10 日
段志军(基本情况参见本节“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二)
执行事务合伙人
段志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MA554AGF4N
注册地//通讯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凫山祥新街 61 号 1 栋 103 室
经营期限 2020 年 8 月 10 日至无固定期限
股权投资、投资策划、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经营范围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为通达出资情况如下图所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段志军持有信为通达 45.00%的出资份额,担任信
为通达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段志刚与段志军为兄弟关系,信为通达为段志军控制的企业。根据段志刚与
段志军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段志刚、
段志军及信为通达为一致行动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
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持有汇创达股份外,不存在在境内、
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原因为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李明先生发行 6,581,834
股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
求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不排除根据自身
实际情况增持或减持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
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第 15 号》等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志刚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236
号),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15,000 万元的注册申
请。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涉及的新增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托管等手续,并已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李明先生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东段志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段志军先生、信为通达在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的
情况下,持股比例由 7.4514%被动稀释至 7.1678%。
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合计持有公
司股份 12,398,41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7.1678%)的股东兼董事段志刚先生
及其一致行动人段志军先生、信为通达计划在自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
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274,853 股(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 0.7370%)。
本次减持实施情况如下:
减持数量占
减持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减持时总股
方式 (元/股) (元/股) (股)
本比例(%)
集中 2024 年 7 月 26 日
信为通达 18.72-19.62 19.15 240,800 0.1392
竞价 -2024 年 8 月 1 日
集中 2024 年 8 月 28 日
段志军 18.61-20.32 19.90 460,000 0.2659
竞价 -2024 年 9 月 25 日
合计 700,800 0.4051
注:1、信为通达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超额减持股份 4,907 股,2024 年 8 月 14 日,
购回股票 5,000 股。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后,段志刚先生、段志军先生、信为通达合计持有公
司股份 11,702,61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7656%。
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持有公司股份 8,245,721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 4.7671%)的董事段志刚先生计划在自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317,5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7617%)。
本次减持实施情况如下:
减持数量占
减持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减持时总股
方式 (元/股) (元/股) (股)
本比例(%)
集中 2025 年 2 月 27 日
段志刚 25.86-28.87 27.78 1,317,500 0.7617
竞价 -2025 年 3 月 3 日
段志刚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后,段志刚先生、段志军先生、信为通达合计持有
公司股份 10,385,11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0039%。
持股比例变动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公司 2026 年 4
月 20 日收到股东段志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段志军先生、东莞市信为通达创业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信为通达”)出具的《关于持股比例触
及 1%整数倍的告知函》,获悉股东段志军先生、信为通达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441,300 股,合计减持股份占公司股本总
数的比例为 0.2551%。本次减持后,股东段志刚及其一致行动人段志军、信为通
达合计持股数量由 10,385,118 股减少至 9,943,81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生、信为通达出具的《关于持股比例触及 5%的整数倍的告知函》,获悉上述股
东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至 2026 年 4 月 29 日期间,段志刚先生、段志军先生、信
为通达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295,200 股,本次减持后,段志刚先
生、段志军先生、信为通达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由 9,943,818 股减少至 8,648,718
股,持股比例由 5.7488%将至 4.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段志刚先生、段志军先生、信为通达自前次出具《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
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披露后,经上述变动,权益变动触及 5%的整数倍,本次权
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8,245,721 4.9556 6,260,421 3.6193
段志刚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0 0 6,260,421 3.6193
(注 1)
有限售条件股份 8,245,721 4.9556 0 0
合计持有股份 2,748,573 1.6519 1,618,173 0.9355
段志军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0 0 1,618,173 0.9355
有限售条件股份 2,748,573 1.6519 0 0
合计持有股份 1,404,124 0.8439 770,024 0.4452
信为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0 0 770,024 0.4452
通达
有限售条件股份 1,404,124 0.8439 0 0
合计持有股份 12,398,418 7.4514 8,648,618 4.9999
合计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0 0 8,648,618 4.9999
有限售条件股份 12,398,418 7.4514 0 0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比例是根据募集配套资金涉及的新增股份发行前总股本
本表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与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股份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其他任何权利
限制情形。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段志刚及其一致行动人段志军、信为通达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六、前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情况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站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段志刚、段志军、信
为通达)。截止前次权益变动公告日,段志刚持有上市公司 8,245,721 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 4.9556%;段志军持有上市公司 2,748,57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的 1.6519%;信为通达持有上市公司 1,404,124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8439,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2,398,41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4514%。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
况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
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减持数量占
减持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减持时总股
方式 (元/股) (元/股) (股)
本比例(%)
集中 2026 年 4 月 20 日
段志刚 41.06-46.14 41.77 667,800 0.3861
竞价 -2026 年 4 月 29 日
集中
段志军
竞价 2026 年 4 月 20 日
-2026 年 4 月 28 日
集中
信为通达
竞价 2026 年 4 月 20 日
-2026 年 4 月 28 日
合计 1,736,500 1.0039
上述减持的股份来源:段志刚、段志军和信为通达通过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获得的
公司股份。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其他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
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
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段志刚 段志军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东莞市信为通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___________________
执行事务合伙人 段志军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存放于汇创达董事会办公室。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 道长排社区爱群路同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限公司 富 裕 工 业 区 2-2 号 厂
房一层、二层、三层
股票简称 汇创达 股票代码 300909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
段志刚
****
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段志军
住所 镇****
称
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凫
东莞市信为通达创业投资
山祥新街 61 号 1 栋 103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室
增加?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量变化
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 否 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是? 否
大股东 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权 益 变 动 方 式( 可 多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段志刚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持 股 数 量 : 8,245,721 股
持 股 比 例 : 4.9556%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段志军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一致行动人披露前拥
持 股 数 量 : 2,748,573 股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持 股 比 例 : 1.6519%
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三:信为通达
份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持 股 数 量 : 1,404,124 股
持 股 比 例 : 0.8439%
合 计 持 股 数 量 : 12,398,418
合 计 持 股 比 例 : 7.4514%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段志刚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持 股 数 量 : 6,260,421 股
持 股 比 例 : 3.6193%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段志军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拥 有 权 持 股 数 量 : 1,618,173 股
益 的 股 份 数 量 及 变 动 持 股 比 例 : 0.9355%
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三:信为通达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持 股 数 量 : 770,024 股
持 股 比 例 : 0.4452%
合 计 持 股 数 量 : 8,648,618
合 计 持 股 比 例 : 4.9999%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年 9 月 25 日、2025 年 2 月 27 日-2025 年 3 月 3 日、2026 年 4 月 17 日、2026
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
年 4 月 20 日至 2026 年 4 月 29 日
及方式
方式:被动稀释、集中竞价股份减持
是□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
否□
来源
不适用?
是口 否口 其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权益变动外,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不排除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增持或减持其在
拟 于 未 来 12个 月 内 继 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
续增持
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第 15 号》
等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前 6个 月 是 否 在 二 级
是 否?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
股票
( 以 下 无正文 )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段志刚 段志军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东莞市信为通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___________________
执行事务合伙人 段志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