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宝岛: 中审亚太关于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30 23: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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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hina Audit Asia Pacific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关于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
       的专项审核报告
                       中国·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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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hina Audit Asia Pacific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关于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
                  的专项审核报告
                                    中审亚太审字【2026】007048 号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珍宝
岛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
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的基础上,对后附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表》(以下简称“情况表”)
进行了专项审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如实编
制和披露情况表,并确保其真实、合法及完整是珍宝岛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
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情况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
施鉴证工作,以对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
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
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情况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珍宝岛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
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
不一致。
  本审核报告是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出具,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由于使用
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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