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机构”)作为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兰信”、“公司”)的持续督
导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等有
关规定,对海兰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65 号)核准,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73,000 万元,扣除保
荐承销费用(含税)人民币 869.80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72,130.20 万元。上述募
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0 年 12
月 18 日出具天职业字[2020]41728 号验资报告。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10 号)同意注册,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30,581,039 股,发行价格为 9.81 元/股,募集资金
总额 30,0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598.11 万元(不含税金额)募集资金净额
审验,并于 2022 年 12 月 14 日出具致同验字(2022)第 110C000783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截至 2026 年 4 月 28 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
累计使用 60,140.63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26 年 4 月 截至 2026 年
序 募集资金投 项目达到预定可
项目名称 28 日累计投入金 4 月 28 日投
号 资总额 使用状态日期
额 资进度
海底数据中心
一期项目
海洋先进传感
已终止该募集项
目
业平台项目
船舶固态导航
雷达试验平台
建设及产业化
项目
UDC 上 海 项 目
(一期)
合计 72,130.19 60,140.63 - -
注:UDC 上海项目(一期)截至 2026 年 4 月 28 日累计投入金额 6,509.30 万元,投资进度为
该项目预计在 2026 年 4 月 30 日支付 4,156.15 万元项目款,
届时投资进度将达到 87.24%,
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续按照合同支付尾款。
截至 2026 年 4 月 28 日,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累
计使用 29,401.89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26 年 4 月 截至 2026 年
序 募集资金投 项目达到预定可
项目名称 28 日累计投入金 4 月 28 日投
号 资总额 使用状态日期
额 资进度
海洋基础工程技
已终止该募集项
目
项目
合计 29,401.89 29,401.89 - -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在账状态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等文件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
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
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该管理办法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经公司董事会第六届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制度要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
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接受保荐代表人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的专款专用。公司
定期由内审部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放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向董事会
报告。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
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
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具体存放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余额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泰国际支行 8110701012801971766 7,176.44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673939999 287.0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单支行 8110701011803095686 96.69
合计 7,560.15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基本情况和原因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稳步推进,公司基于谨慎原则对本次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进度进行调整,项目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和建设规模不变,具体情
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原计划完成时间 调整后完成时间
船舶固态导航雷达试验平台建设及产业
化项目
(二)船舶固态导航雷达试验平台建设及产业化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
公司船舶固态导航雷达试验平台及产业化项目,当前项目厂房等基建主体已
按计划陆续建成。鉴于船舶固态导航雷达属新兴海事装备领域,市场培育、客户
验证及规模化应用节奏受行业周期、下游船东采购规划、技术认证进度等外部因
素影响较大,市场需求快速放量的时点仍需持续跟踪确认。同时,项目配套的新
型研发及生产测试条件建设、与公司现有海事系列产品的匹配调试周期较长,也
构成客观制约因素。为审慎匹配市场实际需求节奏、避免产能闲置与资源错配,
公司将持续紧密跟踪市场动态、下游订单及项目建设进展,基于实际情况科学、
灵活调整产线安装与投产进度,确保项目投入产出效益最大化,切实维护公司与
全体投资者的长远利益。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稳步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质量和整体运行效
率,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经谨慎研究,公司拟对“船舶固态导航雷达试验
平台建设及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
(三)分期投资计划及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措施
本次募投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根据实施进度分阶段投入,主要用于设
备购置及安装、建筑工程费等。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延期后的实施计划,优化资
源配置并合理统筹募集资金使用,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后续建设。同时,公司将
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及市场环境的变化,积极采取应对措施以保障募投项目按期完
成。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
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的建设内容、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不会
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重大
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将加强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
监督,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高效实施。
六、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
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以及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战略、业务布局需要做出的审慎决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本次募集资金延期事项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
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二)董事会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仅涉及募投项
目投资进度调整,未改变项目的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集资金用途
以及投资总额等其他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
造成重大影响。本次募集资金延期事项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董
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海兰信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存在改
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该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及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核程序,《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海兰信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 铎 王立泉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