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西菱动力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霆 联系电话:0531-68889230
保荐代表人姓名:关峰 联系电话:0531-68889765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
次数
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 是
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
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4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
是
息披露文件一致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 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
是
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
不适用
情况
项目 工作内容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10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
不适用
意见
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是
公司子公司成都鑫三合机电新技术开
发有限公司未能完成 2021-2023 年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经营业绩承诺,根据有关协议约定,
业绩补偿义务人需向公司履行业绩补
偿承诺。
鑫三合未能达成预定的业绩承诺,公
司与业绩承诺人李绍斌、裴娟未能就
业绩补偿事项达成一致,为维护公司
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向 成都市郫都区人 民法院提 起诉
讼,案件于 2026 年 1 月 5 日获受理立
案,案号为(2026)川 0117 民初 492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号,案件已于 2026 年 2 月开庭审理,
截止本报告出具日,该案件尚未判决。
保荐机构已督促上市公司采取相关措
施要求补偿义务人严格履行业绩补偿
承诺,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
益,并将持续关注相关承诺履行及诉
讼进展情况。
是
合规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6 年 4 月 13 日
本次培训的内容为募集资金合规使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的相关注意事项,同时结合相关案例,
向参会人员进行了详细讲解。
(1)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 不适用
项目 工作内容
持续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4.6.3 条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4.4.3 条的
要求;
(2)特别表决权股份是否出现《股票
上市规则》第 4.6.8 条/《创业板股票上
不适用
市规则》第 4.4.8 条规定的情形并及时
转换为普通股份;
(3)特别表决权比例是否持续符合
《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 不适用
规则》的规定;
(4)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
存在滥用特别表决权或者其他损害投 不适用
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5)上市公司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
的股东遵守《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
不适用
第六节/《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四
章第四节其他规定的情况。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无 不适用
执行
无 不适用
变动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无 不适用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套期保值等)
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 无 不适用
况
无 不适用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
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解决措施
是 不适用
承诺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等申 是 不适用
请文件信息披露的相关承诺
是 不适用
项中关于利益返还的承诺
永春针对公司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
的房产、建设项目用地规划冲突以及 是 不适用
租赁房产等问题出具的损失补偿承
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
无
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
整改情况
(此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
刘 霆 关 峰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