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 昌红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范璐 联系电话:021-20262214
保荐代表人姓名:孙璐 联系电话:021-2026202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
是
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
易制度)
是 ,根 据 昌红 科 技 2025年 度内 控 自我 评 价报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告、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发行人有效
执行了相关规章制度
保荐机构每月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资金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和大额资金支取使用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是
件一致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
是
定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13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外)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不适用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6年4月29日
(1)上市公司治理最新监管态势及要求;
(3)培训的主要内容 (2)募集资金管理、交易行为规范、信息披露
等持续督导重点事项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投资者关系
登记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网站披露信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息,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文件,内幕信息
管理和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会计师出具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
告,检索公司舆情报道,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
访谈,未发现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重大问
题。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章程及内部制度文件,查阅
了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
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等文件,对公司高级管 不适用
的建立和执行
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公司内部制度
的建立和执行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最新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及
会议材料、信息披露文件,对高级管理人员进
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三会”运作方面存在重
大问题。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股东名册、持股比例、最新
公司章程、三会文件、信息披露文件,未发现 不适用
际控制人变动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查
阅了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和募集资金使用
明细账,并对大额募集资金支付进行凭证抽
查,查阅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文件和决策程
不适用
及使用 解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使用进度,取得上市公
司出具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年审会计师
出具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对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募集资金
存放及使用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章程及关于关联交易的内部
制度,取得了关联交易明细,查阅了决策程序
行分析,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
司在关联交易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章程及关于对外担保的内部
制度,取得了对外担保明细,查阅了决策程序
和信息披露材料,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未发现公司在对外担保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资产购买、出售的内部制
度,取得了资产购买、出售明细,查阅了决策
不适用
产 价公允性进行分析,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
谈,未发现公司在购买、出售资产方面存在重
大问题。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重要事项(包括 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相关制度,取得
对外投资、风险 了相关业务协议、交易明细,查阅了决策程序
投资、委托理 和信息披露材料,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财、财务资助、 未发现公司在上述业务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套期保值等)
其聘请的证券服 立性、募集资金管理、公司经营等事项的访
不适用
务机构配合保荐 谈,会计师配合提供了银行对账单、银行函证
工作的情况 等资料。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文
营环境、业务发 管理人员名单及其变化情况,实地查看公司生
展、财务状况、 产经营环境,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定期报告
不适用
管理状况、核心 及市场信息,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技术等方面的重 未发现公司在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
大变化情况) 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存在重大问
题。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行承诺 解决措施
关于持有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补缴税收优惠的承诺 是 不适用
补缴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承诺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
是 不适用
施的承诺
股份增持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原委派的保荐代表人为范璐女士和孔磊先生,现因孔磊先
人。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
范璐女士和孙璐女士
交易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 不适用
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监局下发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李焕昌、周国铨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
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82号),指出公司存在股份支
付费用核算不准确、部分收入及费用确认跨期、个别应收
账款未根据公司会计政策按单项计提坏账等问题。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所提出的问题,
跨期、个别应收账款计提坏账等问题,将认真吸取教训并
引以为戒,全面梳理公司财务会计核算等方面存在的薄弱
环节或不规范情形。同时,公司将通过培训等方式增强财
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夯实财务核算基础,提升会计核算和
财务管理的专业性和规范性,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和信息披
露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健
康、稳定、持续发展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
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范璐 孙璐
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