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保荐机
构”)作为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凌信息”、“公司”)
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负责高凌信息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
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
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
保荐机构已与高凌信息签订《保荐协议》,
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
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
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
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息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
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
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
法违规情况
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
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
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 2025 年度,高凌信息或相关当事人未发生违
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 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
措施等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高凌信息及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
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
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
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
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
做出的各项承诺
项承诺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
保荐机构督促高凌信息依照相关规定建立
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
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
治理制度
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
保荐机构对高凌信息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
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
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高凌信息的内控制
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
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
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
保荐机构督促高凌信息建立健全信息披露
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
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
相关文件
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
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
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及时向上海
保荐机构对高凌信息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
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
进行事前审阅的,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情况
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
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上市公司
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及时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该等事项
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
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
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2025 年度,高凌信息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
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
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
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 2025 年度,经保荐机构核查,高凌信息未出
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 现该等事项
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及时向上海证
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
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
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
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
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
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
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 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计
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要求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知道或者应当
知道之日起 15 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
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 2025 年度,高凌信息不存在需要专项现场检
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 (四) 查的情形
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上海
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
查的其他事项。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
(一)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公司 2025 年度净利润为负,主要系公司军用电信网通信设备业务订单承接
量未现明显改善,收入持续低位运行;环保物联网应用业务因“十四五”噪声监
测设施建设高峰在 2024 年结束后,2025 年噪声监测行业转入运维阶段,新增设
备订单量、价同步下滑。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主要财务指标
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与行业趋势一致,持续经营能力尚不存在重大风险。
公司的主要客户为国防单位、政府单位和军工企业,其中军用电信网通信设
备业务具有终端用户集中度高的特征、网络内容安全业务具有单个项目金额大但
项目数量少的特点。如果受国防预算、行业政策及其他国内外社会经济环境因素
影响,公司主要客户需求下降,或公司客户拓展情况不及预期,则公司业绩存在
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二)核心竞争力风险
公司所处军用通信、网络内容与内生安全等行业均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技
术更新及下游市场需求变化较快。现阶段,公司军用电信网通信设备包括程控通
信、语音加密网、IMS 网、移动通信网、星网接入等方向;网络内容安全产品业
务主要围绕电信网、移动互联网、互联网、广电网、运营商等有害信息防范领域
开展相关业务,持续强化公司在专用接入设备、自然人语音识别、大数据分析、
反诈大模型迭代升级等方面的产品能力;网络空间内生安全业务则持续推进拟态
防御技术在工程实践环节的应用问题攻关以及技术价值提炼。若公司未能准确把
握行业技术发展趋势、新开发的产品不能满足客户需求、重大研发项目未能如期
取得突破或未能成功、新产品或配套产品系统未能获得中标或入选或未能通过鉴
定、又或新产品带来的效益不能消化投入的研发费用,持续的高研发投入则会削
弱公司盈利能力。
作为研发型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对技术人员的依赖程度较高,技术人员尤其
是核心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与研发能力是公司保持技术优势、研发优势和提升核
心竞争力的关键。报告期内,公司的核心技术团队总体稳定。未来如果公司的薪
酬、奖金等激励措施缺乏竞争力或者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导致公司技术人员流
失,或者无法继续吸引高素质的技术人才,将对公司技术水平的提升和新产品的
研发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和盈利能力。
核心技术是公司产品立足市场的关键,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基石。同时,公
司是军工涉密单位,因此公司非常重视技术保密,建立了严格的保密管理工作制
度和保密管理体系。若公司核心技术失密,可能会对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以及业务
开拓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三)经营风险
公司的主要客户为国防单位、政府单位和军工企业,其中军用电信网通信设
备业务具有终端用户集中度高的特征。如果受国防预算、行业政策及其他国内外
社会经济环境因素影响,公司主要客户短时间内需求下降,将有可能影响公司的
经营业绩。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呈现出一定的季节性特征,下半年实现的营业收入普遍高
于上半年,第四季度实现收入占比相对较高。基于客户需求及公司收入确认季节
性波动的影响,公司产品和服务收入主要集中于各年下半年度,期间费用等经营
投入则于全年均匀发生,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尤其是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呈现各季度及上下半年不均衡的特点。鉴于公司经营季节性波动的特
征,公司特提醒投资者不宜以季度或中期财务数据简单推算公司全年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
公司拥有开展军用电信网通信业务所需的军工行业相关准入资质,全资子公
司河南信大网御科技有限公司拥有开展网络内容安全和网络空间内生安全业务
所需的准入资质,并新增获取参与军品生产和研制所需的准入资质。以上行业准
入资质每过一定年限均需进行重新认证。如果未来公司因故不能取得这些资质,
将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四)财务风险
公司军用电信网通信设备业务和网络内容安全业务受重大合同执行进展影
响较大,若因突发因素导致公司不能与客户签署合同,亦或合同执行进度滞后或
延迟,将对公司收入造成不利影响,或造成公司收入出现大幅波动的风险。
公司毛利率水平受行业发展状况、收入结构、原材料价格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同时,公司业务包括军用电信网通信设备、网络内容安全、网络空间内生安全和
环保物联网应用四大业务板块,各板块产品和客户不尽相同,因而导致各项目毛
利率存在一定的差异。上述因素发生变化使得公司毛利率存在一定幅度的波动风
险。
有所减少,长账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有所增长。公司应收账款客户主要以国防单
位、政府单位、科研院所以及军工企业为主,若因项目纠纷、双方中止合同或存
在其他不可预知的突发事件,或受财政预算、资金情况、地方政府债务水平等的
影响,而致客户重大延迟支付或者停止支付项目进度款,应收款项可能发生损失,
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行业风险
军用装备采购受到国家政策、军队内部职能调整和军队预算制约,如果未来
军队相关政策变化和预算下调,程控交换系统设备的收入将出现波动甚至下滑的
风险。
网络内容安全业务的资金来自各省级财政,受制于国家经济大环境的影响,
各地建设资金到位风险较大,可能导致部分省份的该类项目存在预算额度缩减或
跨年延后的风险。
公司所从事的网络空间内生安全业务,系以拟态防御技术为手段的主动防御
技术,其不同于“查漏堵门、杀毒灭马”等传统的网络防护技术。若公司在数据
产品工程化实现环节不能有效解决异构执行体输出以及裁决机制带来的延时问
题,以拟态防御技术为基础内生安全业务可能不被信息网络行业所接受。
公司环保物联网业务收入主要来自噪声监测、治理业务。一方面,该业务主
要面向地方政府客户,当前各地地方政府财政不同程度吃紧,项目量下滑;另一
方面,“十四五”噪声监测设施建设高峰在 2024 年结束后,2025 年噪声监测行
业转入运维阶段,新增设备订单量、价同步下滑,公司噪声监测、治理方面的业
务量存在出现阶段性下滑的风险。
(六)募投项目实施风险
“生态环境监测及数据应用升级项目”的项目实施成果对应公司环保物联网
业务,公司环保物联网业务主要面向地方政府客户,以噪声监测、治理业务为主。
在当前各地方政府财政不同程度吃紧的背景下,环境监测相关项目量减少,项目
量的减少又进一步推升了市场竞争的激烈程度,且项目实施后回款的不确定性增
强。“十四五”噪声监测设施建设高峰在 2024 年结束后,2025 年噪声监测行业
转入运维阶段,新增设备订单量、价同步下滑。公司为防范募集资金投资风险,
当前在“生态环境监测及数据应用升级项目”上的投资有所放缓,在实施过程中
动态关注市场变化情况,如后续受市场变化影响,导致项目实施成果不能有效提
升公司整体经营质量,则该项目存在变更甚至终止实施的风险,届时公司将及时
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内生安全拟态防御基础平台建设项目”和“内生安全云和数据中心研
制建设项目”两个募投项目为拟态技术类研发项目。拟态防御技术不同于“查漏
堵门、杀毒灭马”等传统的网络防护技术,系新兴的主动防御技术,已经实验验
证可行,但是工程化环节仍面临诸多难点,相关市场的培育和成熟需要较长的时
间。公司结合内外部情况,本着谨慎使用资金的原则,放缓了投入节奏,截至报
告期末“内生安全拟态防御基础平台建设项目”资金投入比例为 12.21%,“内生
安全云和数据中心研制建设项目”资金投入比例为 16.84%,项目整体资金投入
比例较低。当前该等项目仍在按照规划的研发方向推进,但若拟态防御技术后续
未能被网络与信息安全行业所周知并接受,相关产品未能获得用户普遍认可并形
成规模化销售,若该等募投项目的实施对公司未来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则该等募投项目存在终止实施的风险,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及信
息披露义务。
四、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主要会计数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万元) 22,937.38 26,647.86 -13.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4,191.30 -5,227.57 19.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7,060.57 -9,017.32 21.7
损益的净利润(万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4,410.57 -6,686.35 不适用
主要会计数据 2025/12/31 2024/12/31 增减变动幅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万元) 172,709.42 178,476.18 -3.23
总资产(万元) 187,638.59 196,738.13 -4.63
主要财务指标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增减变动幅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2 -0.4 2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2 -0.4 20.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0.55 -0.69 20.29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39 -2.84 增加 0.45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4.02 -4.91 增加 0.89 个百分点
产收益(%)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8.75 30.03 减少 1.28 个百分点
主要系受军队体制改革影响,公司军用电信网通信设备业务订单承接量未现明显
改善,收入持续低位运行,同时,环保物联网应用业务因“十四五”噪声监测设
施建设高峰在 2024 年结束后,2025 年噪声监测行业转入运维阶段,新增设备订
单量、价同步下滑。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增加 1,036.27 万元和 1,956.76 万元,主要系 2024 年
子公司信大网御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大幅减少,且公司强化催收致长账龄款回收、
信用减值损失计提减少,同时费用管控成效显现。
万元,主要系本年提高了以商业汇票结算供应商货款的比例。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公司是从事军用电信网通信设备、环保物联网应用产品以及网络与信息安全
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并能为用户提供综合解决方案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立
足于巩固国防通信安全和助力社会公共安全,致力于为国防和政企用户打造安全
可信的信息网络并深度挖掘数据应用。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形成了技术与研发优
势、业务资质优势、市场先发优势、全面的产品布局能力、客户业务关系紧密、
管理优势等核心竞争力。
(二)核心竞争力变化情况
其在任职期间参与研究并申请的专利均为职务成果,相应的知识产权归属于公司,
不存在涉及职务成果、知识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其离职不影响公司知识
产权权属的完整性,同时,公司与王文重签署的《劳动合同书》《保密及竞业禁
止协议书》,双方对保密内容、竞业限制事项以及权利义务进行了明确的约定,
王文重对其知悉的公司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公司已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同时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的核查意见。
鉴于公司通过长期技术积累与发展,已建立了完备的研发体系,研发人员结
构完善合理,研发团队经验丰富,运行有效,不存在对特定核心技术人员单一依
赖的情形。王文重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的研发能力、持续经营能力、核心竞争
力及科创属性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现有核心技术及研发项目的工作开
展。
综上,2025 年度,公司持续保持原有竞争优势,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
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变化幅度
费用化研发投入 6,595.43 8,003.50 -17.59%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不适用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变化幅度
研发投入合计 6,595.43 8,003.50 -0.28%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28.75% 30.03% 减少 1.28 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不适用
(二)研发进展
件著作权 27 项,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已获授权专利 211
项,其中发明专利 175 项,拥有软件著作权 377 项。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9,322.66 万元,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8,112.77 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户存款余额为 14,917.46 万元。
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发行名称 2022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2 年 3 月 10 日
本次报告期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120,035.04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9,007.69
二、募集资金净额 111,027.35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23,135.50
本年度使用金额 6,187.16
暂时补流金额 -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 0.48
其他-具体说明 -
加: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8,113.25
其他-具体说明 -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89,817.46
其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款余额 14,917.46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 74,900.00
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募投项
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集资金的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
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 延期后达到预定可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使用状态的日期 使用状态的日期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
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
的影响。公司履行了必要的法律审批程序。同时,保荐机构就上述募投项目延期
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综上,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
结及减持情况
高凌信息控股股东为珠海市明德正泓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德正泓”),
实际控制人为胡云林。2025 年度,高凌信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取消了监事
会,并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高凌信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
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