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德教育: 董事会发展与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6年4月)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30 22:15:35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苏州科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发展与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苏州科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发展与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苏州科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能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
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苏州
科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发展与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
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发展与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可行性研究并
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发展与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发展与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 1 页 共 5 页
                          苏州科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发展与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五条 发展与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
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当发展与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不能
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
  第六条 发展与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
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七条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
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四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发展与战略委员
会成员辞任导致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补选出的委员就任前,
提出辞职的委员仍应当继续履行职责。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发展与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经营目标、发展方针进行研究
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的经营战略包括但不限于主业调整、资产重组、开
发产品战略、市场战略、投资战略、营销战略、研发战略等进行研究
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重大
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重大
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 2 页 共 5 页
                             苏州科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发展与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五)对重大交易或增发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六)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战略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议;
  (七)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发展与战略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相关部门应给予配
合,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条 发展与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
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发展与战略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决定。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   发展与战略委员会会议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不定期召
开,并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
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因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
开会议的,可不受前述通知期限限制,但召集人应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十二条 发展与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
方可举行;发展与战略委员会委员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委托其
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
使表决权的,应向会议主持人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不迟于
会议表决前提交给会议主持人;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
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 3 页 共 5 页
                          苏州科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发展与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发展与战略委员会委员既不亲自出席会议,亦未委托其他委员代
为出席会议的,视为未出席相关会议。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的,
视为不能适当履行其职权,公司董事会可以撤销其委员职务。
  第十三条 发展与战略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
决。如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则发展与战略委员会委员在会议决议上签
字者即视为出席了相关会议并同意会议决议内容。
  第十四条 发展与战略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五条 如有必要,发展与战略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
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六条 发展与战略委员会会议讨论与委员会成员有关联关系
的议题时,该关联委员应回避。该发展与战略委员会会议由过半数的
无关联关系委员出席即可举行,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的委员
过半数通过;若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委员人数不足该发展与战略委员会
无关联委员总数的过半数时,应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十七条 每项议案获得规定的有效表决票数后,经会议主持人
宣布即形成发展与战略委员会决议。发展与战略委员会决议须经出席
会议委员签字后生效,未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实施细则
规定的合法程序,不得对已生效的发展与战略委员会决议作任何修改
或变更。发展与战略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
            第 4 页 共 5 页
                            苏州科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发展与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实施细则的规定。
  第十八条 发展与战略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会议记录应当真
实、准确、完整,充分反映与会人员对所审议事项提出的意见。出席
会议的委员、其他列席人员和记录人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
记录作为公司档案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保存。在公司存续
期间,保存期不得少于十年。
  第十九条 发展与战略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委员
会委员或其指定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工作人员应至迟于会
议决议之次日,将会议决议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
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苏州科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第 5 页 共 5 页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科德教育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