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06 证券简称:晟楠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合同签署概况
(一) 基本情况
热芯视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于近日签订《民用、工业检测红外热
成像机芯模组委托加工与整机装配调试外协产品生产框架合同》及对应《补充协
议》,合同总价款为 92,712,400.00 元(大写:玖仟贰佰柒拾壹万贰仟肆佰元整)。
公司将为甲方提供民用、工业检测红外热成像机芯模组委托加工与整机装配调试
服务并销售相关产品。
总价款为 63,350,000.00 元(大写:陆仟叁佰叁拾伍万元整)。公司向睿创微电
子(烟台)有限公司采购红外测温模组、探测器作为原材料,用于与上述甲方合同
的交付实现。
(二) 审批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上述合同的签订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不
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不需要经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 合同对手方情况
(一) 合同对手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上海热芯视觉科技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法定代表人:张磊
(4)注册资本:388.1654 万元
(5)实缴资本:328.9412 万元
(6)成立日期:2016 年 07 月 06 日
(7)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祁连山路 111 弄 6 号 1 层 102 室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物联
网应用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电子专用材
料研发;软件开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汽车零部件研发;计算机系统
服务;光学仪器销售;光学玻璃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
电子产品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销售;电
子测量仪器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电气机
械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
软件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计算器设备销售;互联网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
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消防器材销售;安防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
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销售;金属制品销
售;水上运输设备零配件销售;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
部件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实际控制人:陈诚知
(1)企业名称:睿创微电子(烟台)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陈文礼
(4)注册资本:18000 万元
(5)实缴资本:2000 万元
(6)成立日期:2024 年 05 月 11 日
(7)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古现街道南昌大街 6 号 5#厂
房 102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
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
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
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实际控制人:马宏
(二)情况说明
合同对手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
不构成关联交易;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发生过业务往来;
合同对手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交易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
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三、 合同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上海热芯视觉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
方面进行了约定
(1)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所需原材料的供应商及价格,协议各方约定:
甲方指定核心原材料供应商,甲方负责沟通协商原材料采购价格并由甲方承担原
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2)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产品单价最终由甲方提供的 BOM 清单原材
料价格加乙方加工费等费用组成,原材料价格波动按本补充协议第一条执行,其
他未尽事宜各方协商确认;
(3)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之前由乙方承担,交付之后由甲方承
担。
(二)公司与睿创微电子(烟台)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
交货地点等方面进行了约定。
四、 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订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行为,若合同顺利履行,将有利于提升公司
的持续盈利能力,对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本合同的履行对公
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对交易对方形成
依赖。
五、 风险提示
体的订单协议进行相关配套服务和业务的落地;公司将积极组织、协调及有效管
理,保证框架合同内容和后续订单合同的实施履行。但上述合同及具体订单履行
过程中或可遇到外部宏观环境重大变化、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客户需求变化等不
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导致合同迟延履行、部分履行、调整或终止;
披露的内容为准。该业务的进行,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的变更。业务所需重要
原材料由我方向甲方指定供应商采购,再通过公司自身加工、装配和调试能力进
行整合后,向甲方提供相关产品;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六、 备查文件
品生产框架合同》
品生产框架合同补充协议》
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