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225 证券简称:利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0
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董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审议并通
过:
提名赵洪亮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
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34,332,480 股,占公司股本的 27.05%,
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刘雪苹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
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3,777,066 股,占公司股本的 18.73%,
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张勇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
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
惩戒对象。
提名赵贇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
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
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马荣祥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
信联合惩戒对象。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合规性说明及影响
(一)换届的合规性说明
本次换届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新一
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提名人数为 5 人(含 2 名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
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
总数的二分之一,未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相关规
则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导致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二)换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换届为任期届满正常换届,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正常发展的要求,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产生不利影响。
三、提名委员会的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经核查,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
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审阅各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
我们认为:各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胜任相应职务的工作经验和履职能力,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等规定中不得任职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相关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我们
同意提名赵洪亮先生、刘雪苹女士、张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核查,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审阅各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
我们认为:各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胜任相应职务的工作经验和履职能力,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等规定中不得任职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相关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
意提名赵贇先生、马荣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此议案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揭示
本次提名的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不存在下列情形:
评;
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五、换届离任人员情况
继续担任其他职务情况(含
姓名 不再担任的职务 职务变动原因
控股子公司)
赵永德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达到最长任职期限 不再担任任何职务
董治国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达到最长任职期限 不再担任任何职务
上述人员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六、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长、法定代表人;2003 年至 2007 年担任利通橡胶监事;2011 年至 2014 年 5 月先
后担任利通橡胶董事、总经理及董事长; 2017 年 5 月 2020 年 4 月,担任公司董事
长兼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2 年 6 月至 2018 年 4 月兼任铂世利流体连接件(天
津)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2021 年 9 月至 2024 年 5 月兼任河南利旺流体技术有限公
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2 年 9 月至 2024 年 5 月兼任漯河利洁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2 年 9 月至 2026 年 3 月兼任漯河利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执
行董事兼总经理;2023 年 8 月至 2025 年 9 月兼任河南利通超高压装备有限公司执
行董事兼总经理;2016 年 7 月至今兼任利通欧洲公司总经理;2017 年 9 月至今兼
任河南希法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4 年 2 月至今兼任利通(郑州)
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4 年 3 月至今兼任河南利通精密制造有限
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4 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年 4 月至 2014 年 5 月任职于利通橡胶,先后担任董事长、董事;2014 年 5 月至今
担任公司董事。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月至 1999 年 3 月任漯河大学教师,1999 年 3 月至今任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教师。2001
年 5 月至 2010 年 3 月兼任河南启群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现兼任河南许慎律师事务
所律师、漯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源汇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2023 年 12 月
至今担任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年 8 月至 1999 年 12 月担任漯河会计师事务所职员,2000 年 1 月至 2007 年 12 月任
漯河慧光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2008 年 1 月至今任漯河慧光会计师事务所主
任会计师;2021 年 1 月至今兼任漯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