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26 证券简称:华智数媒 公告编号:2026-021
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沙暴”)支付承制费用 1,256.86 万元对公司 2026 年度
利润不存在影响;支付违约金、实现债权费用共计 310.74 万元,公司以前年度
已计提预计负债 290.91 万元,预计对公司 2026 年度利润影响金额为 19.83 万元,
最终金额及会计处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智数媒”)于
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
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有关规定,公司自上一诉讼公告披露之日起,有关事项已累计达到披露标
准。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收到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
书》,具体情况如下:
争
原告(上诉 被告(被上诉 议
基本情况 当前进展
人) 人) 事
项
北京天石 一、东阳沙 合 原告诉讼请求: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收到
利影视文 暴; 同 一、判令被告一支付服务费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出
化有限公 二、北京唐德 纠 1,256.86 万元; 具的《民事调解书》([2026]
司 国际电影文 纷 二、判令被告一支付违约金 浙 07 民终 1448 号),各方当
化有限公司; 案 暂计至起诉日为 275.03 万 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三、华智数媒 元;
一、由东阳沙暴向原审原告分
三、判令被告一支付原告律
师费, 承担本案相 关诉讼 期支付承制费用、违约金、实
费; 现债权费用等合计 1,567.60 万
四、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的 元;
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本协议为一次性解决纠纷,
五、追加被申请人华智数媒 除另有约定外,双方就本案无
为本案被告三,请求判令被
其他争议。一审、二审受理费、
告三亦 对被告一的 全部债
财产保全费由原审原告负担
务承担连带给付义务。
双方对 项目应支付 金额存
在争议
注:本案前期公告请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3 日、2025 年 12 月 30 日、2026
年 2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新增诉讼、仲裁情况及已披露诉讼事项进
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二、公司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尚未披露的小额
诉讼及诉讼进展共有 4 起,其中新增诉讼涉及的金额共计 141.54 万元,已披露
诉讼事项涉及的金额为 861.17 万元,具体如下:
争
议
序号 原告 被告 基本情况 案件进展
事
项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于
事判决书》([2025]京 0108
公司诉讼请求: 民初 81173 号),判决如下:
一、东阳 一、判令被告一向原告返还投资 一、被告一于本判决生效之
加码文化 本金 300.00 万元并给付原告承 日起七日内向原告返还投
传媒有限 制费利润 160.17 万元,向原告
浙江佳 合 资本金并支付承制费利润
公司;二、 支付违约金 230.09 万元、滞纳
路影视 同 合 计 460.17 万 元以 及违 约
加码映画 金 62.58 万元。标 的金额暂 计
(上海) 752.84 万元;
限公司 纷
文化传媒 二、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的上述 二、被告二就被告一的前述
[注] 案
有限公 给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
司;三、 三、判令被告三对被告一的上述 告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周斌 给付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
四、相关诉讼费用由各被告承担
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
全费、公告费由被告负担。
被告已提出上诉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收到北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收
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送达的起 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服
北京龙 诉材料,原告请求法院判令:1、 出具的《民事裁定书》
北京唐德 务
家族国 被告支付咨询服务费 400.00 万 ([2025]京 0105 民初
国际电影 合
文化有限 同
有限公 起至足额付清咨询服务费本金 理由未按时出庭应诉,法院
公司 纠
司 之日止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 裁定:
纷
计算的违约金;3、被告支付律 原告对被告提出的诉讼按
师费 8.00 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自动撤诉处理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于
事判决书》([2025]京 0108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收到北
北京龙 合 民初 26573 号),判决如下:
北京唐德 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
家族国 同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
国际电影 事起诉状》,原告请求判令被告
文化有限 与原告确认项目结算分成,暂计
有限公 纷 的海外发行收益结算报告;
公司 为 1.00 万元;本案诉讼费用由
司 案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
被告承担
求。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
担。
公司已执行完毕
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2 日收到北
京市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
委员会立案通知书,申请人请求
裁决:
一、与公司自 2012 年 3 月 5 日
至 2026 年 1 月 12 日存在劳动关
系;
劳 二、公司向申请人支付自 2023
动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仲 日工资 61.00 万元以及该段时间
裁 未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倍
工资差额 61.00 万元;
三、公司向申请人支付 2012 年
未休带薪年假工资差额 19.54 万
元。
以上合计 141.54 万元
注:华智数媒持有浙江佳路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60%股权。
上述案件的前期公告请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24 日、2025 年 6 月 26 日、2025
年 8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与 Talpa 仲裁的进展暨重大合同进展公
(公告编号:2025-035)、
告》 (公告编号:2025-046)、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案件 1、案件 2 及案件 3 的进展情况对公司本年度及以后年度的利润没有影
响;案件 4 的预计诉讼损失为 141.54 万元,公司已在以前年度计提预计负债,
对本年度及以后年度的利润没有影响。
除上述诉讼事项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暂不
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和解后,东阳沙暴支付承制费用 1,256.86 万元对公司 2026 年度利润不
存在影响;支付违约金、实现债权费用共计 310.74 万元,公司以前年度已计提
预计负债 290.91 万元,预计对公司 2026 年度利润影响金额为 19.83 万元,最终
金额及会计处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对
该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