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凯材料: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30 22: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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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98      证券简称:飞凯材料     公告编号:2026-042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
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
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现将相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第六届董事会的组成和任期
  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
事 3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董事任期自相关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 ZHANG JINSHAN 先生、
孟德庆先生、王志瑾先生、陆春先生、张娟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同意提名沈晓良先生、冯扬先生、唐仲慧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冯扬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
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须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董事候选人经股东会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后,将与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
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三、其他说明事项
审查,发表了审核意见。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会全体成员将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
董事职责,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不含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简历
师范大学化学系,1987 年毕业于中国科学院上海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取得理
学硕士学位,1993 年毕业于美国密歇根大学,取得化学博士学位,2002 年创立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飞凯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飞凯美国有限公司董事、TAHOE INVESTMENT LIMITED 董事、上海珅凯新材
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和成显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凯昀光电材料有限
公司董事、苏州爱科隆材料有限公司董事以及 Diablo Investment Limited 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ZHANG JINSHAN 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
公司控股股东飞凯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15.73%的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与公司现任董事张娟女士为叔侄女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
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
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上海大学硕士学位。曾于 2011 年-2014 年担任中科院浦东院士活动中心主任,
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5 年-2025 年担任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2014 年-2024 年先后担任上海浦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总监、合伙人、副
总裁、管理合伙人(其中,2014 年-2018 年担任总监,2018 年-2023 年担任合伙
人,2023 年-2024 年担任副总裁、管理合伙人)。2018 年至今先后担任上海半导
体装备材料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监、董事总经理、总裁(其中,2018 年-2021
年担任总监,2022 年-2023 年担任董事总经理,2023 年起担任总裁),现任公司
非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孟德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曾被
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
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学会计专业,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 年 7 月至 2006 年 1 月,任普华
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2006 年 1 月至 2007 年 12 月,任金达控股有限公
司财务总监;2008 年 7 月至 2018 年 10 月,任汇银智慧社区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月至今,任上海无花果私募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财务顾问;2020 年 6 月
至 2025 年 12 月担任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国药晟恒口
腔医疗器械(广东)有限公司监事、公司非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王志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曾被
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
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于 2001 年-2005 年就职于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上海)有限公司,2005 年-2007
年就职于沛科精密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资深工程师,销售经理等职务。2007 年
起任职本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和副总经理、上海珅凯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
理、上海凯昀光电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昆山兴凯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苏
州凯芯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以及飞凯新加坡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陆春先生持有公司 293,625 股股份,持有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84,700 股,与持有公司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
情况;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
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化工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南京盛凯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罗赫新材料科技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罗锘(上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上海聚迹科技有限
公司董事、飞凯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以及 Diablo Investment Limited 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张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 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45,000 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
现任董事长 ZHANG JINSHAN 先生为叔侄女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
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
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高级经济师。曾于 2002 年-2003 年担任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2003 年
-2006 年担任三星电子株式会社助理经理,2006 年-2013 年担任香港艾美斯上海
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市场总监,2013 年-2016 年担任上海颐众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2016 年-2021 年担任 Nepes Corporation 中国区业务总经理。2021 年
起至今担任上海集成电路制造创新中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2 年起至今担任
嘉善复旦研究院院长助理,2025 年 11 月至今担任上海新复安芯微电子有限公司
董事,2025 年 12 月至今担任嘉善复研科创控股有限公司董事,2026 年 4 月至今
担任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沈晓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曾被
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
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大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4 年 6 月至 2013
年 12 月就职于杉杉控股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总监;2013 年 12 月至 2014 年 12
月担任新华商金控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6 年 9 月至 2018 年 4 月担任上海
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2018 年 12 月至 2019 年 10 月担任中国港能
智慧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2020 年 8 月至 2021 年 2 月兼任上海锺炜科
技工程有限公司高级财务顾问;2021 年 1 月起至今担任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3 月至 2024 年 2 月担任杭州鼎腾实业有限公司高级财务
顾问;2024 年 3 月至今担任浙江力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
书,现拟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冯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曾被中
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律师。中国法学会会员、九三学社上海市第十八届委员会社会和法制专门委员会
委员。曾于 1994 年-1995 年在上海东海出租汽车公司任职,1995 年-1998 年担任
上海市江南律师事务所律师,1999 年-2018 年担任上海市天云律师事务所律师。
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20 年起至今兼任南昌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21 年起至今
兼任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22 年起至今兼任淮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25
年起兼任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唐仲慧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曾被
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
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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