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科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科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作相应修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章程 修订后章程
第一百三十八条 公司董事会设
第一百三十八条 公司董事会设置发展与
置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等其他
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其他专门委员
专门委员会,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
会,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授权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
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
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
定。专门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由董事会负
员会工作实施细则由董事会负责
责制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制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
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
事应当过半数,设主任委员(召集
任召集人。
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
第一百三十九条 发展与战略委员会主要
负责研究制定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草案,
发展与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经营目
标、发展方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的经营战略包括但不限于主
业调整、资产重组、开发产品战略、市场
战略、投资战略、营销战略、研发战略等
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本章程规定的必须经董事会或股
新增
东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
并提出建议;
(四)对本章程规定的必须经董事会或股
东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
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重大交易或增发事项进行研究并
提出建议;
(六)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战略的重大事
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七)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修订前章程 修订后章程
第一百四十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
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
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新增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
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提
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
进行披露。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因新增、删除
部分条款,章程中原条款序号、援引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相应调整。上述变
更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版本为准。
苏州科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