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8 证券简称:飞凯材料 公告编号:2026-044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发布《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定于 2026 年 5 月 12 日以现场
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
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
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控股股东飞凯控股有限公司
于同日提请公司董事会将上述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
会一并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
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董事会认为,飞凯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20.86%的股份,上述临时提案属于股
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故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中关于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召开时间、股权登记日、召
开地点、召开方式等均保持不变。现将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召开通知补充公告
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会。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 月 12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6 年 5 月 12 日(星期二)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2 日
(星期二)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
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
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
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东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
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效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 2026 年 5 月 6 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
见附件 1);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
报告>的议案》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及 2026 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
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
及类金融企业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
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沈晓良先生、屠斌先生、唐仲慧先生将在本次股
东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中除议案 3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其他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2026 年 4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1)议案 5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表决通过。
(2)议案 7 和议案 8 需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其中议案 8 中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
进行选举。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 5 人,独立董事 3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
其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
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 0 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
举票数。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将对上述议案实施中小
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
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
证或者其他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
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
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
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自然人股东依法出具的《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需在 2026 年 5 月 8 日(星
期五)16: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股东须仔细填写《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 2),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证明文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须注明“股东会”字样),
不接受电话登记。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通讯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潘泾路 2999 号;
邮编:201908;
传真号码:021-50322661;
电子邮箱:investor@phichem.com.cn。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
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3。
五、其他事项
联系人:刘保花,罗菁怡;
电话:021-50322662;
传真:021-50322661;
邮编:201908;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潘泾路 2999 号;
电子邮箱:investor@phichem.com.cn。
六、备查文件
附件:
特此公告。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于 2026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现场会议,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
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
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该列打勾
提案名称 同 反 弃
编码 的栏目可
意 对 权
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
工作报告>的议案》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及 2026 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
度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度向金融
议案》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 应选人数
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5人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 应选人数
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人
注:
对应的空格内打“√”,只能选择其中一项,多选或不选视为弃权。
每一股份拥有与待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可以
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选举非独立董事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总数=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5,选举独立董事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总数=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3。
应的票数,最低为零,最高为所拥有的该议案组下可用票数。投给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
能超过可表决票数总数。如果股东在各候选人姓名后面的空格内用“√”表示,视为将
拥有的总票数平均分配给相应候选人。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类别(普通股/优先股/其他):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
附件 2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个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法人 法人股东法定
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名称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股东签字/
法人股东盖章
注:
或传真方式到公司,并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或传真与公司进行确认。
附件 3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
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
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
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
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 7,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5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5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 8,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
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
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
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