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诚股份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01133 证券简称:柏诚股份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中国 无锡
柏诚股份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目 录
议案八:关于 2026 年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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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维护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参
会须知,请出席股东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等
规定,认真做好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各项工作。
二、公司董事会在本次股东会的召开过程中,应当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维护
股东合法权益。
三、公司股东参加本次股东会,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并
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四、为保证本次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
必请出席现场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下同)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到达会
场登记参会资格并签到。未能提供有效证件并办理签到的,不得参加现场表决和
发言。除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相关工作人员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五、出席股东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股东
必须遵守会场秩序,需要发言时接受公司统一安排。股东要求在股东会上发言,
应在主持人许可后进行。主持人可以要求发言股东履行登记手续后按先后顺序发
言。
六、股东在股东会上发言,应围绕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
位股东发言时间不超过 5 分钟,发言时应先报股东名称和所持股份数额。主持人
可安排公司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与本次股东会议
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
会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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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为保证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除会务组
工作人员外,谢绝录音、拍照或录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对干扰会场秩序、寻
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
关部门查处。
八、股东、股东代表、委托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
决权,每一股份对应一票表决权。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委托代理人投票
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
“反对”、
“弃权”三项中选择一
项,并以打“√”表示。对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识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处理。
九、股东会结束后,股东如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与公司证券事务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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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形式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13 日(星期三)14 点 00 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5 月 13 日(星期三)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
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开当日的 9:15-15:00。
三、现场会议地点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 800 号上海中心城开国际 F21 柏诚系统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过建廷先生。
五、会议议程
(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布现场出席人员到会情况;
(三)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四)宣读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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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听取公司《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关于 2026 年度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六)股东(或股东代表)提问与发言;
(七)现场股东投票表决;
(八)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九)宣读投票结果和决议;
(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十二)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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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公司董
事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开展各项管理工作。根据 2025 年经营情
况及治理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写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 2026 年 4 月 22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柏诚
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
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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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务报告的一般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22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的《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
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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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关于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建议,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在 2025 年度财务审计过程中,合理安排审计队伍,
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表现出良好的执业操守,审计成果能够真实、
准确地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评价,公司认可容诚会计师的专业知识、
服务经验及勤勉尽责的独立审计精神,并对 2025 年度的财务审计工作及执业质
量表示满意。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健性,同时结合选聘评审结果,2026 年度,公
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担任公司的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
层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
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确定 2026 年度最终的审计定价。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6 年 4 月 22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
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
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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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6 年中期分红规划的
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提高投资者回报,持续分享经营成果,现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一、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
告,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05,164,795.79 元,
其中母公司 2025 年度净利润为 210,311,991.29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母
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926,554,019.91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5 年年度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本次利润分配
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0 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
股本、不送红股。截至 2026 年 4 月 21 日,公司总股本为 528,018,424 股,以此
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36,961,289.68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
(含税),占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30.88%。剩余
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
如在本事项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
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
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 289,081,832.08 元,累计现金分红
金额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137.35%。上述指标均不触及《上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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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63,362,210.88 115,994,621.20 109,725,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05,164,795.79 212,259,296.51 213,973,470.76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926,554,019.9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210,465,854.3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
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
否
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5000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 137.35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否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
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 否
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6 年中期分红规划
公司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
《证券法》
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为提高投资者回报,持续分享经营成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
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制定并实施公司 2026 年中期分
红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关于公司利润分配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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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
在符合上述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下,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
授权范围内制定并实施公司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2026 年中期分红金额不超过
相应期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50%。
(三)授权期限
自本议案经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
召开之日止。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6 年 4 月 22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及 2026 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公司编号:2026-014)。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
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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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同时
对公司现行《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
一、制定《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
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
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柏诚系统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二、修订《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重大投资决策程序、防范投资风险而采取的措施,依据《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修 订后的 相关治理制 度 已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
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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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完善和规范公司治理,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的薪酬管理,促进公司健康、
持续、稳定发展,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公司结合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
况及岗位职责,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并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
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根据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及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
营业绩情况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从公司
姓名 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获得的税前薪酬
总额(万元)
过建廷 董事长、总经理 2024 年 6 月 3 日 2027 年 6 月 2 日 107.84
职工代表董事、资深
沈进焕 2024 年 6 月 3 日 2027 年 6 月 2 日 105.62
高级副总经理
吕光帅 董事、执行总经理 2024 年 6 月 3 日 2027 年 6 月 2 日 107.37
张纪勇 董事、高级副总经理 2024 年 6 月 3 日 2027 年 6 月 2 日 199.10
李兵锋 董事 2024 年 6 月 3 日 2027 年 6 月 2 日 32.87
陈杰 独立董事 2024 年 6 月 3 日 2027 年 6 月 2 日 10.00
秦舒 独立董事 2024 年 6 月 3 日 2027 年 6 月 2 日 10.00
陈少雄 独立董事 2024 年 6 月 3 日 2027 年 6 月 2 日 10.00
合计 582.80
注:独立董事按规定领取津贴,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二、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
(二)适用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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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薪酬方案
根据《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领取津贴,津
贴标准为10万元/年(税前),除此之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公
司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内部董事即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公司内部董事根据其任职岗位、履职
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发放薪酬,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福利与津贴等组成。公司对内部董事不再另行发放董事津贴。
(1)基本薪酬
基本薪酬结合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价值、岗位责任及同
行业市场薪酬水平确定,具有相对稳定性,按固定薪资逐月发放。
(2)绩效薪酬
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经营业绩成果及个人考核完成情况确定,绩效薪酬占
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3)中长期激励收入
中长期激励收入为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实施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
工持股计划等激励方式,与公司中长期经营业绩相挂钩、与中长期绩效考核评价
结果相联系的收入,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经营情况等另行
确定。
(4)福利与津贴
福利与津贴包括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以及为履职提供的交通补
贴、通讯补贴、餐费补贴等必要的职务津贴;福利与津贴根据公司统一规定与标
准按月发放。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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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代缴由个人承担的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以及个人所得税等费用,剩余部
分发放给个人。
计算并予以发放。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执行。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本议案时,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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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
司拟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7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借款、长期借款、贸易融资、银行承
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等。
授信起始时间、授信期限及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在授信期限内,
以上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时
间及金额将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和《公司章程》规定
的程序确定。
本议案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过后,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
开之日止,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全权办理相关事
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文本及办理与之相关的其他手续。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
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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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八:关于 2026 年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
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2026 年的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在确保规
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14
亿元额度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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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被担保方最 截至目 担保额度占上 是否
担保方持股比 本次新增担 担保预计有效 是否关联
担保方 被担保方 近一期资产 前担保 市公司最近一 有反
例 保额度 期 担保
负债率 余额 期净资产比例 担保
一、对控股子公司
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BOTH ( VIETNAM )
公司直接或间
ENGINEERING 84.30% - 50,000.00 16.70% 否 否
接持股 100%
TECHNOLOGY CO.,LTD 自公司 2025
FINE ENGINEERING 年年度股东会
柏诚系统 TECHNOLOGY ( Thailand ) 公司享有 51%
科技股份 Co., Ltd. 的表决权
起至 2026 年
有限公司 FINE ENGINEERING 公司直接或间
TECHNOLOGY SDN.BHD. 接持股 100% 开之日止
泛盈柏诚贸易(无锡)有限公 公司直接或间
司 接持股 100%
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 70%
柏信智造科技(无锡)有限公 公司直接或间
司 接持股 100%
公司直接持有
自公司 2025
其 62%股权,
年年度股东会
柏诚系统 并通过无锡荣
审议通过之日
科技股份 戎企业管理合
奇绎分子过滤技术(无锡)有 起至 2026 年
有限公司 伙企业(有限 29.16% - 2,000.00 0.67% 否 否
限公司 年度股东会召
合伙)间接控
开之日止
制 10%股权,
合计控制 72%
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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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40,000.00 46.75% - - -
在本次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实际发生担保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按照实际情况内部
调剂使用;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子公司和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在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可根据实际情况
调剂使用;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方 被担保方类型及上
被担保方名称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类型 市公司持股情况
BOTH ( VIETNAM ) ENGINEERING
法人 全资子公司 公司间接持股 100% /
TECHNOLOGY CO.,LTD
FINE ENGINEERING TECHNOLOGY 公司间接持股 49%并通过《表决权委托协
法人 控股子公司 /
(Thailand)Co., Ltd. 议》合计控制 51%的表决权
FINE ENGINEERING TECHNOLOGY
法人 全资子公司 公司间接持股 100% /
SDN.BHD.
法人 泛盈柏诚贸易(无锡)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公司持股 100% 91320211MA1XA7BU8F
法人 柏信智造科技(无锡)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公司持股 100% 91320211MACNWYEY4T
公司直接持有其 62%股权,并通过无锡荣戎
法人 奇绎分子过滤技术(无锡)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控制 91320211MAEERXPCX2
(二)财务数据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被担保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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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BOTH ( VIETNAM )
ENGINEERING 13,691.93 11,542.49 2,149.44 18,247.23 1,568.22 9,612.68 9,412.01 200.67 11,698.38 -129.01
TECHNOLOGY CO.,LTD
FINE ENGINEERING
TECHNOLOGY ( Thailand ) 3,575.81 3,055.25 520.57 2,828.39 384.64 470.34 350.28 120.06 178.00 12.63
Co., Ltd.
FINE ENGINEERING
TECHNOLOGY SDN.BHD.
泛盈柏诚贸易(无锡)有限公
司
柏信智造科技(无锡)有限公
司
奇绎分子过滤技术(无锡)有
限公司
上述被担保方均为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被担保方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上述
被担保方的财务数据均为单体报表口径,非合并口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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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预计额度仅为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预计
额度,该额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
公司尚未与相关方签订担保协议,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为
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是为满足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
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
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
制,公司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被担保方现金流向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
的控制范围之内,故公司未要求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提供同比例担保。被担保方
具备偿债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
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担保总额范
围内决策办理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实际资金需要、利率成本等综合因素
决定向金融机构有选择的申请融资,签署法律合同等相关一切事宜。该预计担保
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
之日止。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6 年 4 月 22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为合并报表范
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
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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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听取事项: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勤勉的履行了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的独立作用。按照《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陈杰先生、秦舒先生、陈少雄先生就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6 年 4 月 22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
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
东代表听取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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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听取事项:关于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完善和规范公司治理,加强和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促进公
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公司结合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
度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并制定了
一、根据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及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结合公
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如下:
报告期内从公司
姓名 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获得的税前薪酬
总额(万元)
过建廷 董事长、总经理 2024 年 6 月 3 日 2027 年 6 月 2 日 107.84
职工代表董事、资深
沈进焕 2024 年 6 月 3 日 2027 年 6 月 2 日 105.62
高级副总经理
吕光帅 董事、执行总经理 2024 年 6 月 3 日 2027 年 6 月 2 日 107.37
张纪勇 董事、高级副总经理 2024 年 6 月 3 日 2027 年 6 月 2 日 199.10
朱晨光 副总经理 2024 年 6 月 3 日 2027 年 6 月 2 日 70.60
华小玲 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2024 年 6 月 3 日 2027 年 6 月 2 日 69.64
陈映旭 董事会秘书 2024 年 6 月 3 日 2027 年 6 月 2 日 70.95
合计 731.12
二、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柏诚股份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任职岗位、履职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发放薪酬,其
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福利与津贴等组成。
基本薪酬结合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价值、岗位责任及同
行业市场薪酬水平确定,具有相对稳定性,按固定薪资逐月发放。
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经营业绩成果及个人考核完成情况确定,绩效薪酬占
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中长期激励收入为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实施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
工持股计划等激励方式,与公司中长期经营业绩相挂钩、与中长期绩效考核评价
结果相联系的收入,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经营情况等另行
确定。
福利与津贴包括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以及为履职提供的交通补
贴、通讯补贴、餐费补贴等必要的职务津贴;福利与津贴根据公司统一规定与标
准按月发放。
(四)其他说明
规定,代扣代缴由个人承担的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以及个人所得税等费用,
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柏诚股份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执行。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
东代表听取该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