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30 21:0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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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股代码:600036    A 股简称:招商银行      公告编号:2026-02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招商银行)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以电子
邮件方式发出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4 月 30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
开会议。会议由缪建民董事长主持,应参会董事 13 名,实际参会董事 13 名。会议
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王小青先生为招商银行行长的议案》,同意聘任王小
青先生为招商银行行长,任期自本公司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任职资格批复之
日起,至第十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项议案之日起,王小青
先生代为履行招商银行行长职务,直至其行长任期生效。
  同意:13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本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本公司董事会
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表彰王良先生的议案》。
  根据缪建民董事长提议,对王良先生进行表彰。
  王良先生 1995 年 6 月加入招商银行,先后在支行、分行、总行工作,历任支行
行长、分行行长,总行行长助理、副行长、董事会秘书、常务副行长、执行董事、
行长等职务,为招商银行服务近 31 年。在长期的招商银行职业生涯中,王良先生恪
尽职守,精诚专业,为招商银行的高质量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
  在招商银行总行工作期间,王良先生先后分管风险合规、投行与金融市场、资
产负债管理、财务会计、运营管理等多个领域,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包括:
组织全面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实施多目标平衡的资产负债管理,打造堡垒式资产负
债表和风险合规体系;组织开展流程优化和成本精细化管理,深化科技应用,提升
运营效率;积极推动投资银行、资产管理、金融市场、托管和票据业务强劲发展等。
  担任招商银行行长后,王良先生在董事会领导下,坚定实施价值银行战略,坚
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的经营理念,守正创新,严格管理,
带领全行员工积极为客户、员工、股东、合作伙伴、社会创造价值,大力推进国际
化、综合化、差异化、数智化转型,深化零售金融、公司金融、投行与金融市场、
财富管理与资产管理四大业务板块均衡协同发展。任职期间,招商银行客群基础持
续扩大,业务规模有效增长,经营业绩稳中向好,资产质量保持优良,堡垒式风险
合规管理体系更加巩固,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在王良先生卸任行长职务之际,董事会对王良先生为招商银行作出的重大贡献
予以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并授予王良先生“招商银行终身荣誉行员”称号,以示
表彰。
  同意:13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附件:1.王小青先生简历及相关信息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
              王小青先生简历及相关信息
  王小青先生,1971 年 10 月出生,复旦大学政治经济学博士研究生学历,经济
师。现任招商银行党委书记。曾任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
组合管理部副总经理、组合管理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招商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招商银行行长助理兼深圳分行行长,招商银行
副行长,招商局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曾兼任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
长、招商信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招商局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除上文所述外,王小青先生于过去三年没有在其他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职
位或有其他重要任职及资格。除上文所述外,王小青先生与招商银行其他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股东无任何关系。王小青先生与招商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
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情况,也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就本公司所知,截至本公告日期,王小青先生持有本公司 62,000 股 A 股。截至
本公告日期,王小青先生未受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监管机构的处
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王小青先生担任本公司行长后,其薪酬将根据本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有关规定确定(具体薪酬金额将于本公司年度报告中披露)。
附件 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以客观、独立的角度作出判断,认为聘任王小青先生
为招商银行行长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王小青先生符合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同意董事会聘任王小青先生
为招商银行行长,任期自本公司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任职资格批复之日起,
至第十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田宏启、史永东、李健、黄玉山、卢力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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