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闻: 关于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及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30 08:3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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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93   证券简称:*ST 华闻   公告编号:2026-019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及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股票前期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称“海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1 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9.8.1 条第
(八)项、第 9.1.5 条以及新旧规则适用的衔接安排第七条,公司股
票已于 2025 年 3 月 18 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进行追溯重述;海南证监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 号)
之日(即 2025 年 4 月 22 日)起已满十二个月;公司收到海口中院向
公司送达受理立案的投资者索赔案件 3 件,基于根据谨慎性原则,计
提预计负债 34.31 万元。公司将审慎判断该项其他风险警示所涉情形
的消除情况,并适时提交董事会审议,如审议通过,公司将向深交所
提交撤销申请,能否获得批准亦存在不确定性。
  (二)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2 年至 2024 年)扣除非经常
                   -1-
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4 年)
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9.8.1 条第(七)项,公司股票
已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
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18)
                           。
   (三)因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
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
第 9.4.1 条第(九)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 2026 年 3 月 2 日被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27 日在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及公司股票交易将
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
        。
   二、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3 年至 2025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5 年)审计报
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七)项,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
   综上所述,前期公司相关风险警示尚未申请撤销或所涉情形尚未
消除,且本次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故公司股票将继
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及退市风险警示。
   三、相关提示
   公司股票将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起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及退
市风险警示,证券简称仍为“*ST 华闻”,证券代码仍为“000793”,
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公司股票无需停牌。
   四、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2-
  董事会已知悉本次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对公司造成
的不利影响,并将持续督促公司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相关
影响,具体措施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
《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
明》
 。
  五、风险提示
  (一)法院已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公司重整
计划进入执行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
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公司不执行或者不能执行重整计划,法院有权
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宣告公司破产。如果法院宣告公司破产,
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详见前述“一、公司股票前期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及退市
风险警示的情形”及“二、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及退市
风险警示的情形”
       。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
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
                           《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六、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及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按照
规定通过电话、邮件、互动易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公司联系方
式如下: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部
                 -3-
联系电话:0898-66254650
传真:0898-66254650、66255636
电子邮件:board@000793.com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 15A 号全球贸易之窗
特此公告。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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