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69 证券简称:*ST 步森 公告编号:2026-038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度财务数据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第 9.3.1 条第(一)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
元”的情形,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同时,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
为负值,且 2024 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触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
司 2025 年年度报告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
规定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2025 年度的年度报告表明公
司不存在本规则第 9.3.12 条第一项至第七项任一情形,因此公司向深圳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提交了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
公司股票能否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尚需深交所审核,上述申请能
否获得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审慎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正常交易,证券简称仍为“*ST 步森”,证券代码仍为“002569”,股票日涨跌
幅限制仍为 5%。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
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深
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申
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度财务数据
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
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的情形,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起
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同时,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
负值,且 2024 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触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公告编号:2025-019)
二、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一)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称“国府嘉盈”)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国府审字(2026)第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472,000,993.51 元,资本公积余额
为 369,215,504.28 元;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92,344,648.40 元,资
本公积余额为 369,215,504.28 元。
国府嘉盈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国府审字
(2026)第 01010091 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审计类第 1 号》的要求,国府嘉盈就导致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非标准审
计意见的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出具了《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
事项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8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
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
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的年度报告表明公司不存在本规则第
市风险警示。”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条件。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
规定进行自查,公司股票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消除,已满足《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规定的条件,公司股票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
已消除,可以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二)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根据国府嘉盈对公司 2025 年度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未显示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
定性”的情形已经消除。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风
险警示的情形。
国府嘉盈审计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
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出具了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国府专审字(2026)
第 01010003 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
第 1 号》的要求,国府嘉盈就导致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非
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
所涉及事项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综上所述,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所列情形
进行逐项自查,公司股票已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7 条规
定的条件,可以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符合向深交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已向
深交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在公司申请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股票不停牌,正常交易,证券简称
仍为“*ST 步森”,证券代码仍为“002569”,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
三、风险提示
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
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同意尚存
在不确定性。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