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95 证券简称:公牛集团 公告编号:2026-009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 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以及 59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公司拟对共 884 名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962,560 股进行回购注销。具体情况
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和《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投票权。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28 日至 2023 年 5
月 7 日。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此外,公
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公告了《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
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调整在公司 2022 年年度
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确定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为
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监
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完成
注销。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限制性股
票已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完成注销。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数量
的议案》。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限制性
股票已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完成注销。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限制性股
票已于 2025 年 6 月 17 日完成注销。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价格
及数量的议案》。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限
制性股票已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完成注销。
(二)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和《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26 日至 2024 年 5
月 5 日。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提出的异议。此外,公司监事
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公告了《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
事会确定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为 2024 年 6 月 6 日,该授予
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
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第五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限
制性股票已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完成注销。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限制性股
票已于 2025 年 6 月 17 日完成注销。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价格
及数量的议案》。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限
制性股票已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完成注销。
(三)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和《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25 日至 2025 年 5
月 4 日。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提出的异议。此外,公司监事
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公告了《监事会关于 2025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
事会确定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为 2025 年 6 月 9 日,该授予
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
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限
制性股票已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完成注销。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回购注销原因
鉴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以及部
分激励对象因离职已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如下股票:
激励计划名称 回购注销原因 回购注销股数(股) 涉及激励对象人数*
相关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
核目标未达成*
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离职失去激励资格 68,679 34
相关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
核目标未达成*
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离职失去激励资格 170,864 46
相关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
核目标未达成*
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离职失去激励资格 282,100 42
合计 3,962,560 884
注 1:鉴于公司未达成上述激励计划的 2025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2025 年度营
业收入或净利润不低于前三个会计年度(即 2022-2024 年)的平均水平且不低于前两个会计
年度(即 2023-2024 年)平均水平的 110%,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和 2025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所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不能解除限售,相关批次限制性股票
由公司回购注销。
注 2: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人员)同时参加了 2023 年、2024 年和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因此合并计算后涉及总人数为 884 人。
(二)回购注销数量
因上述原因,本次回购注销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962,560 股,
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3,282,654 股。
(三)回购注销价格及总额
根据《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牛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
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9 日实施了权益分派,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
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由 31.62 元/股调整为 20.87 元/股,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由 34.92 元/股调整为 23.23 元/股。
根据《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
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按本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
票的,除本计划另有约定外,其余情形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但根据本激励计划
需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除外。”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9 日完成 2025 年限制性
股票的登记,此后未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
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的事项,因此 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23.84 元/股。
若公司在实施回购注销前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届时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规定对上述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四)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拟用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
股 变 更 为 1,803,946,978 股 , 注 册 资 本 由 1,807,909,538 元 变 更 为
注销前 注销后
股份性 本次拟注销股份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质 数量(股)
(股) 比例(%) (股) 比例(%)
有限售
条件流 7,245,214 0.40 3,962,560 3,282,654 0.18
通股
无限售
条件流 1,800,664,324 99.60 0 1,800,664,324 99.82
通股
总股本 1,807,909,538 100.00 3,962,560 1,803,946,978 100.00
注:本次变动后具体股份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数据
为准。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期间,因权益分派、
股份增发、股份回购等原因致使公司总股本、注册资本发生变动的,则相应调整
本次回购注销中涉及的限售条件流通股数、总股份数、总股本数及注册资本数等。
后续,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办理本次回购注销及相应的注册资
本变更登记、《公司章程》修改等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
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回购注销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
程序并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
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激励计划的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