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59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6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
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5.04 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 A 股普通股股票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
件的议案》等,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
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已经成就,共计 1 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本次激励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股权激励方式: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次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
票 45 万股,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541.25 万股,其中首
次授予 447 万股;预留授予 94.25 万股(调整前)
(3)授予价格:11.20 元/股(调整前)
(4)激励人数:14 人(其中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 11 人)
(调整前)
(5)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占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
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6)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3-2025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
年度考核一次,首次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Am)
以 2022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增长额不低于 6,000 万
第一个归属期
元人民币;
以 2022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2024 年合计净利润增长额不低于
第三个归属期
以 2022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2025 年合计净利润增长额不低于
第三个归属期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A≥Am X=100%
Am*0.85≤A≤Am X=85%
净利润增长额(A) Am*0.7≤A≤Am*0.85 X=70%
Am*0.55≤A≤Am*0.7 X=55%
A≤Am*0.55 X=0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是以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
的经审计合并利润表中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7)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核评级,原则上绩效考核评
级划分为 S、A、B、C、D 五个档次,考核评级表适用于考核对象:
考核结果 卓越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考核评级 S A B C D
归属比例 100% 100% 80% 0% 0%
如公司满足当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
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
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
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1)2023 年 2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
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
核查意见。
公司已对本次激励计划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
期内,没有组织或个人提出明确异议。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及
公示情况说明。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
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
说明》(2023-032)。
(2)2023 年 3 月 10 日,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已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
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限制性
股票授予、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和
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
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
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30)。
(3)2023 年 3 月 1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
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2023 年 3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 2023 年 3 月 10 日为授予日,
并同意向 11 名激励对象以 11.20 元/股首次授予 447 万股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
(5)2024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
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回购注销
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
公告。
(6)2025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
议案》《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的公告》,根据《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和《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拟作废本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授出,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 94.25 万股限
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
目标未达成,故作废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当期不能归属的部分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 109.95 万股;
对象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其已获授
但尚未归属的 80.50 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相关公告
(7)2026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
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步出具了关于公司 2023 年、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综上,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由
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141.56 万股。
(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为 447 万股,占本激
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9,167.95 万股的 4.88%。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本激励计划因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未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授出,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 94.25 万股
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有 3 名激励对象
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其已获授但尚
未归属的 80.50 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三)激励对象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
标未达成,故作废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第一期不能归属的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 109.95 万股;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有 3 名激励对象离
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其已获授但尚未
归属的 80.50 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在 2025 年 7 月 1 日归属股份数为
本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70%,1 名激励对
象考核为 B,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80%,归属股份 5.04 万股;7 位激
励对象因个人考核为 C,其已获授尚未归属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
废注销,总计作废 141.56 万股。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
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
成就,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04 万股。同意公司按规定
为符合归属条件的 1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二)本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个归属期,根据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第三个归
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因此本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为 2026 年
本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
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
合归属条件。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 本次可归属的 1 名激励对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
归属条件。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3-2025 年三个会计年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的公司 2025 年度审计
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首次授予部分各年度业 报告(立信中联审字
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2026]D-1600 号),公司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Am) 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
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
影响)为 3,943.66 万元,
第一个归属 以 2022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
以 2022 年净利润为基数,
期 润增长额不低于 6,000 万元人民币;
以 2022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2024 年 增长额为 17,858.23 万元,
第三个归属
合计净利润增长额不低于 14,000 万元人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期
民币; 70%。
以 2022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2025 年
第三个归属
合计净利润增长额不低于 24,000 万元人
期
民币;
公司层面归属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比例(X)
A≥Am X=100%
Am*0.85≤A≤Am X=85%
净利润增长
Am*0.7≤A≤Am*0.85 X=70%
额(A)
Am*0.55≤A≤Am*0.7 X=55%
A≤Am*0.55 X=0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是以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
划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经审计合并利润表中的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核评级,原则上
绩效考核评级划分为 S、A、B、C、D 五个档次,考
核评级表适用于考核对象:
本次可归属的 1 名激励对
考核 不合 象 2025 年个人绩效考核
卓越 优秀 良好 合格 评级为“B”,个人层面归
结果 格 属比例均为 80%;7 名激
励对象 2025 年个人绩效
考核 考核评级为“C”,个人层
S A B C D
评级 面归属比例为 0%。
归属
比例
如公司满足当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激励对
象当年实际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
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因
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
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因本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到触发值
但未达到目标值,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70%,因此本期可归属 5.04
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期不能归属的 141.56 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综上所述,本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共计 1 名激励对象达到归属
条件。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详见
公司《有方科技: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
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3 年 3 月 10 日
(二)归属数量:5.04 万股
(三)归属人数:1 人
(四)授予价格:11.10 元/股(调整后)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
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已获授予的限 可归属数 可归属数量占已获
姓名 职务 制性股票数量 量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万股) (万股) 总量的比例(%)
一、核心技术人员
肖悦赏 核心技术人员 60 0 0
林深 核心技术人员 75 0 0
郭建林 核心技术人员 22.5 5.04 22.4
汤柯夫 核心技术人员 6.5 0 0
二、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4 人) 202.5 0 0
合计(8 人) 366.5 5.04 1.38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情况、激励对象名单及拟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核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
为:公司本次拟归属激励对象的资格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
等有关规定;公司层面业绩指标等其他归属条件均已达成,且激励对
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的考核结果相符。同意
名单。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
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
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
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
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
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
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
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一)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解除限售、本次回购
注销、本次归属、本次作废、本次调整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
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
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二)公司本次解除限售、本次回购注销、本次归属、本次作废、
本次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
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三)公司就本次解除限售、本次回购注销、本次归属、本次调
整尚需按照《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相
应的信息披露义务,以及就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按照《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的规定办理股份注销登记、减少注册资本等手续。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