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方科技: 有方科技: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30 08:2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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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59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7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或“公司”)于2026年4
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票的公告》,同意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141.56万
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
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就本次激励计
划发表了核查意见。
  公司已对本次激励计划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
示期内,没有组织或个人提出明确异议。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
见及公示情况说明。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
情况说明》(2023-032)。
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已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
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限制
性股票授予、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
人和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
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详见公司于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
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
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2023年3月10日为授予日,并同
意向11名激励对象以11.20元/股首次授予447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回购注销
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
关公告。
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
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根据《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和《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拟作废本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授出,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94.25万股限制
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
目标未达成,故作废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当期不能归属的部分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109.95万股;
对象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其已获
授但尚未归属的80.50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相关公告
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
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步出具了关于公司2023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综上,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由
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141.56万股。
  二、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和《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拟作废本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具体情况如下: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
绩考核指标达到触发值但未达到目标值,由此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本次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为70%,1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级
为B,可归属比例为80%;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考核评级为C,不符合
归属条件。因此本期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04万股,故将已
授予尚未归属的141.56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
  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至办理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三
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期间,如有激励对象提出离职申请,则其
已获授但尚未办理归属登记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
作废。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
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
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及技术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作废2023年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
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
  五、律师结论性意见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一)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解除限售、本次
回购注销、本次归属、本次作废、本次调整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
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二)公司本次解除限售、本次回购注销、本次归属、本次
作废、本次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三)公司就本次解除限售、本次回购注销、本次归属、本次调
整尚需按照《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
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以及就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按照《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股份注销登记、减少注册资本等手续。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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