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域生物: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30 08: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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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3717     证券简称:天域生物    公告编号:2026-035
               天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
相关规定,天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04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
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提请 2025 年年
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
权期限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
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授权发行的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
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和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
民币 1.00 元。本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
产 20%。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
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
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对象。证
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
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
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
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采取竞价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
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
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
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若在定价基准日至发
行日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询价结
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
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
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发行的股
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
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须遵守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六)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
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
途应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即:
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
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
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九)决议有效期
  本次授权的决议有效期限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十)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全权办理
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认公司符合本次发行股票条件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并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
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等事项的确
认,通过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募集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本次发行的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
件,回复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
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
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律法规的规定、监管部门的要求及股东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状况及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整;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
宜;
其他事项;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根据发行结果,
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由董事会及其委派人员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登
记等相关事宜;
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主管部门要求或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
本次发行或终止本次发行方案的相关事宜;
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形下,或者简易程序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
决定对本次发行计划进行调整、延期实施或者提前终止,或者按照新的简易程序
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分析、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
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的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与政策,
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二、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发行方案及实施将由董事会
根据公司的融资需求在授权期限内决定,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
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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