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苏公 W[2026]E1337 号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目 录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第 1-2 页
关于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 第 3-12 页
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
证券期货执业证书
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
“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结合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本着客观、审慎的
原则,我们对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
行评价如下: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
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
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通过建立和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
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最终促进企业发展战略
的实现。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
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
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
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
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
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本次
内控评价的范围涵盖公司本部、各子公司,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围绕控制环境、风险评估、
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方面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情况,对公司 2025 年度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各职能部门、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孙)公司:贝肯能源(成都)有限责任公司、贝肯
(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新疆贝肯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新疆贝肯化学有限公司、丝路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贝肯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商功科技有限公司、贝肯能源(香港)有限公司、
BK028 ENERGY LTD.、BENKOIL RESOURCES LTD.、Beiken International Fze、BeiKen Energy
Kish Co., Ltd、Beiken Energy Nigeria Limited、贝肯能源(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引恒科技
有限公司、新疆能源森贝油气发展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合并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
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00%,合并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00%。
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
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
上述业务和事项的内部控制涵盖了目前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内控评价工作严格遵循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规定和程序执行。采
用了个别访谈、调查问题、专题讨论、穿行测试、实地查验、抽样和比较分析等适当方法,广
泛收集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如实填写评价工作底稿,分析、识别内部控
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评价具体情况
(1)治理结构
本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健全
了较为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形成了以股东会、董事会及公司管理层为主体结构的
决策与经营管理体系,依法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各项职责。
公司章程和各项制度对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性质、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董事长、董事、
总经理任职资格、职权和义务等作了明确规定,确立了股东会、董事会、高级管理层之间的权
利制衡关系。
公司对组织架构和内部机构进行了全面梳理,并建立了评估调整机制,定期对组织架构设
计和运行的效率和效果进行综合评价。
(2)职能机构
公司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和内部控制要求,设立了满足公司经营管理所需要的职能部门。公
司按职责划分,设立了人力行政部、财务管理部、质量安全环保部、市场开发委员会、采购管
理部、科技研发中心、证券投资部及风险合规部等职能管理部门。
公司对各个岗位职责和业务流程管理建立相关的内控制度,使得职责明确,相互牵制,分
工合作,各司其责,形成了有效的分层级管理机制;公司的子(孙)公司按照企业法人制度独
立运作。
(3)《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自身实际情况需要不断完善《公司
章程》,并以章程为核心,已经建立完善了公司的《股东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同
时严格遵循《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董事会秘
书管理办法》的规定,股东会、董事会及管理层授权明晰、操作规范、运作有效,有效维护了
投资者和公司利益。
评价重点关注了战略制定、战略实施、评估与动态调整等方面的控制措施。公司董事会下
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公司证券投
资部作为战略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战略目标、战略规划与业务计划的制定与调整,以及战略
执行监控与评价管理。
在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的安排下,公司证券投资部充分调查研究、科学分析预测
并广泛征求各体系、各职能部门意见,制定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定期分析战略执行过程中
存在的问题或偏差,及时督导或纠偏,根据内外环境变化对战略规划提出必要的调整建议,向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汇报。
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在董事会下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企
业内部控制,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协调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
关事宜等。
公司配备专职审计人员,独立承担内部审计职能,并制定了《内部审计管理制度》、规范
审计工作。内审负责人向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递交工作报告,汇报内部审计活动的目标、职权、
责任、审计计划开展的情况,以及审计中的重要问题,包括重大风险披露、重大控制缺陷与改
进事项、发现的舞弊情况等事项。
评价重点关注了人力资源规划制定与审批、招聘计划的编制与调整、录用审批、绩效指标
体系、薪酬计算与发放、员工培训等控制措施。
公司重视人力资源建设,根据总体发展战略,制定了包括招聘、培训、晋升、绩效考核、
薪酬、奖惩、员工关系等一系列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不断完善人力资源引进、开发、使用与退
出管理机制,优化人力资源结构,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布局,合理引进和开发人才。
公司在企业文化建设工作中坚持以尊重人在企业的主体地位为原则,以企业发展与员工发
展相协调为主旋律,以员工拼搏进取的精神为基石,经过深刻思考、反复推敲、不断锤炼,概
括提出的企业文化建设体系,体现了公司的个性特征。企业文化建设体系包括:企业文化核心
理念规范、企业员工行为规范、企业文化推进规范。
为实现各利益相关方的和谐共赢,公司积极履行对国家和社会发展、自然环境和资源、各
利益相关方所应承担的责任,逐步建立健全社会责任管理体系。
公司积极推进 QHSE 体系认证,有效减少员工伤害、降低环境及安全事故发生率;建立
并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推行 QHSE 环境管理体系;制定环境污染应急
机制,规范应急预案的编写、审批与应急工作流程、演习和评审程序;建立了职业健康管理机
制,从作业环境危害因素的检测与识别、职业危害防治与员工健康、安全生产管理、完善各类
应急预案等方面全面实现对员工健康安全的保护。
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实现经营目标,公司制定了《风险评估管理制度》。公司根
据既定的发展策略,结合日常管理与监督、内部审计、外部审计等,在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的
同时收集相关信息,识别和评估在经营活动中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包括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
本公司根据风险水平设置或调整内部控制,并采取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通过风险规避、
风险降低、风险分担和风险承受等应对策略的综合运用,实现对风险的有效控制。随着公司内、
外部经营环境和经营情况的变化,公司将进一步完善风险评估机制,以适应未来发展的需要。
公司充分考虑所处行业、经营方式、资产结构的特点并结合公司自身业务具体情况制定了
比较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活动基本涵盖公司所有营运环节,包括资金管理、采购与
销售、资产管理、投资、业务担保和对子公司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
(1)本公司的主要控制措施包括:
公司在岗位设置前会对各业务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职务进行分析、梳理,考虑到不相容
职务分离的控制要求,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公司按照风险评估结果设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积
极推进数字化建设,依托信息系统审批流程实现审批流程的标准化、数字化,优化审批业务操
作规程,提升审批效能。
公司严格遵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建立了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制定了《财
务管理制度》及各项具体业务核算制度,加强公司会计管理,提高会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与
此同时,公司通过不断加强财务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完善,财务核算工作全面实现信息化,保证
会计信息及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司建立了财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制度,通过设立台账对各项实物资产进行记录、
管理,坚持采取定期盘点以及账实核对等措施,保障公司财产安全。
(2)重要控制活动
公司为加强对货币资金收取、使用、监督和管理,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润率,保证
资金安全,制定了资金管理等相关制度,对货币资金的收支和保管业务建立了较严格的授权批
准程序,建立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分离,相关机构和人员存在相互制约关系。
本次评价重点关注了公司供应商遴选、业务结算、供应商信用管理等业务流程,特别关注
新增供应商的服务质量评价流程。公司制订了采购和销售管理等相关制度,对采购和销售设定
了审批流程,按照合同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工程服务质量、进度款支付、履约义务识别与结算
进行管理。同时建立了检查监督机制,确保了不兼容岗位相分离。
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建立了完备的会计核算体系及相关财
务管理制度,对采购、销售、财务管理等各个环节进行有效控制,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可
靠性和安全性。
公司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等相关制度,规范了资产取得、使用与维护、盘点清查、资产处
置等业务活动的管理,包括:对固定资产购置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固定资产验收程序;建
立了定期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程序,完善固定资产减值测试程序;建立了固定资产定期保养维修
程序,确保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建立了固定资产处置的技术鉴定和授权审批程序。
公司制定了物资管理等相关制度,持续完善存货验收、质检流程,充分利用信息化管理优
势,及时准确记录存货出入库,保证存货验收入库、生产领用、销售出库、处置等事项的账务
处理正确、及时、完整。建立完善的存货清查盘点程序,定期对存货进行盘点,及时评估存货
跌价情况,保证存货账实一致。
公司制定了科技研发管理等相关制度,严格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对项目立项、项目预算、项
目研发、项目现场实施和项目效益评估予以规范和管理,激励和调动公司科研人员科技兴企的
积极性和创造性,多出成果,提高公司科学技术水平,促进公司科技战略的发展,评价重点关
注了项目申请论证立项、计划管理、科研经费开支控制等方面的控制措施以及产权评估、保密、
保护、宣传等方面的控制措施。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股东会和
董事会关于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规定担保业务评审、批准、执行等环节的控制要求,规范对
外担保业务,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公司所有担保事项由总部统一控制并做后续管理。
公司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中对财务报告的编制基础、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等方
面的明确规定。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和其他各项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保证内容完整、数据真实及计算准确,从
而完成财务报告的编制。
公司制定了预算管理等相关制度,规范了全面预算编制、审批的相关程序。公司财务管理
部作为全面预算编制、调整的主导部门,负责制定预算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组织编制、平
衡预算草案,下达经批准的预算,协调解决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问题。公司对预算外的资金使
用按授权体系规定进行严格审批;财务管理部定期分析、报告全面预算的执行情况,分析差异
原因并提出改进建议。
评估重点关注合同审查与签订、合同变更与解除、合同结算、合同后评估等方面的控制措
施。为规范公司合同管理工作,防范和控制对外交易风险,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和
实施了《合同管理制度》
,对合同管理实施有效的控制。
本次重点关注了投资项目论证与立项、投资实施与监控、投资项目处置等方面的控制措施,
重点检查 2025 年度公司处置、设立的境内外股权项目的业务流程,关注项目投资的投后分析。
公司重视权益性投资合规操作,加强投资项目风险分析,通过人员派驻、过程监管等方式对投
资项目进行管理,根据《公司章程》选择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被投资单位董事,行使有关职权。
公司根据投资收益和经营状况,按照《公司章程》等授权体系规定,在必要时对投资项目进行
处置。公司制订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制度对投资进行控制。
公司关联交易采取公平、公开、公允、自愿、诚信原则,关联交易按照公平市场价格定价,
充分保护各方投资者的利益,必要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师对相关交易进行评价并按
规定披露,所有关联交易均履行必要的授权批准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明确划分股东会和董事会对
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通过分级审批控制,保证各类
信息以适当的方式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外部信息使用者传递。公司证券投资部负责及时跟踪监管
部门的披露要求和公司须披露的信息。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文稿由证券部门负责起草,由董事
会秘书进行审核,在履行审批程序后加以披露。
公司始终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的
子公司管理体系。公司从战略规划、经营决策、运营管理、信息传递等多个维度对子公司实施
全方位管控:一方面,通过制定统一的会计政策和核算标准,确保财务信息的规范性和可比性;
另一方面,建立了定期经营报告机制,要求子公司按时报送经营数据、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
使公司管理层能够及时、准确地掌握各子公司的经营动态,为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重
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等各项制度,规范公司经营管理信息传递活动,保护公司信息安全。公
司建立的信息与沟通制度,明确内部控制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传递程序和传递范围,确保
信息及时沟通,并对收集的各种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进行合理筛选、核对、整合,以提高信息
的有用性,将发现的重要信息及时传递给董事会和管理层。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负责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对涉及财务、投资、工程技术等
比较复杂和重大的审计项目进行研究处理。通过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济活动进行监督和检
查,确保内部控制制度得到贯彻实施,切实保障公司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降低公司经营风险,
强化内部控制,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同时就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内部
控制缺陷,及时分析缺陷的性质和产生的原因,提出整改方案,并采取适当的形式及时向董事
会或者管理层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职,积极参加各次董事会和
股东会,深入了解公司发展及经营状况,对公司的重大事项按相关规定认真履职,对公司决策
的科学性、规范化起到了积极作用,促进公司治理结构的逐步完善,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
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重视反舞弊体系建设,由风险合规部负责受理在各个方面的违规和舞弊行为的举报,
通过公布举报电话、邮箱,接收包括来自员工、客户、供应商及其他人员对公司员工的检举、
控告等投诉举报信息;同时明确了举报人保护制度。
(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分类及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组织
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
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按照影响公司内部控制目标实现的严重程度,可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
缺陷。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缺陷划分
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a.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认定时,以公司营业收入为基数进行定量判断,重要性水平为公司营业收入的 1‰,
一般性水平为 0.2‰。对金额超过营业收入的 1‰的错报认定为重大缺陷,对金额超过营业收入
b.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① 以下任一情况可视为重大缺陷的判断标准:
——识别出高级管理层中的任何程度的舞弊行为。
——对已公布的财务报告进行更正。
——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
报。
——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监察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② 以下任一情况可视为重要缺陷的判断标准:
——沟通后的重要缺陷没有在合理的期间得到纠正。
——控制环境无效。
——公司内部审计职能无效。
——对于是否根据一般公认会计原则对会计政策进行选择和应用的控制无效。
——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无效。
——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无效。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另外,以下迹象通
常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
度系统性失效。
(五)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情况,报告期内公
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情况,报告期内
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公司现有内部控制体系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能够保障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