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独立财务顾问”)
作为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机场”或“公司”)2022 年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型机场建设项目”结项并拟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
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上
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33 号),核准公司向上海机场(集团)有限
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50 亿元。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 127,583,567 股,发行价格为 39.1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4,999,999,990.73 元,扣除本次非公开发行承销费、律师费、验资费及其
他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61,632,400.46 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4,938,367,590.27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9 月 19 日存入公司
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15885 号《验资报告》。公司
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施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
序号 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补充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流动
资金
合计 493,836.76 493,836.76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及其资金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四型机场建设项目”。结合该募投项
目的投建进度和实际情况,“四型机场建设项目”已建设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并予以结项。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该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
项目名称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
号 承诺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金额
注:1、节余募集资金余额包括尚未支付款项金额(待支付的尾款/质保金)
、不含所产生
的利息及理财收益;2、最终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以届时资金转出当日实际转出金额为准;3、
表中数据未经审计。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一)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加强募投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控制,通过各
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
(二)前述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包含尚未支付款项金额,包括待支付的尾款/
质保金,系部分合同尾款/质保金支付周期较长,尚未达到结算和支付时点。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四型机场建设项目”已结项、尚未支付款项支付周期较长,公司拟将
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最终金额以届时资金转出当日实际转出金额为
准)转入自有资金账户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项目合同尾款/质保金将通过自
有资金账户支付。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完毕后,公司将注销对应募集资金专户,相
关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将随之终止。
相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基于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作出的
审慎决策,有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增强公司营运能力,
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和长期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审议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四型机场建设项目”
予以结项,并拟将本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最终金额以届时资金
转出当日实际转出金额为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
签章页)
项目主办人(签字):
王佳颖 黄振东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