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人”)作为西安
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铂力特”或“公司”)首2022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
对铂力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
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44 号),同意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本次发行股票32,048,107股,每股发行价格94.5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028,546,111.5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共计
年12月5日已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
了XYZH/2023XAAA3B0103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内,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3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
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12个月内。具体情况详
见2025年4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西安铂力
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15)。
公司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21,400 万元。公司已
将上述21,4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详 见 公 司 分 别 于 2026 年 1 月 29 日 、 2026 年 4 月 28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部分
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西安铂力特
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11)。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由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投项
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对募投项
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060),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后拟使用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资金金额
金属增材制造大规模
智能生产基地项目
合计 310,936.41 310,936.41 300,739.59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详见公司同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
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
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已开立银行账号为72010078801200009460的临时补流专用账户,用于存
放及管理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
东会审批。
六、专项意见说明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
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规定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
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
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
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闫明 关天强
保荐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