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暨向全资子公司增加借款
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国泰海通”)作为正
在履行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智达”、“公司”)持续督导
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保荐办
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本次部分
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暨向全资子公司增加借款实施募投项目事项进行了核查,
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精
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70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350.2939 万股,每股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 46.7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9,923.25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
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1,266.79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8,656.4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7 月 13 日全部到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
[2023]000414 号”《验资报告》。
二、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变更实施地点的公告》
(公告编
号:2025-012)、《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除发行费用后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实施主体
入金额
精智达
新一代显示器件检 苏州精智达智能
测设备研发项目 装备技术有限公
司
合肥精智达集成
新一代半导体存储 电路技术有限公
项目 深圳精智达半导
体技术有限公司
先进封装设备研发 南京精智达技术
项目 有限公司
超募资金用于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
合计 98,666.88 98,656.46 -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增加借款的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暨向全资子公司增加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对“新一代显示器件检测设备研发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并
同意将公司向全资子公司苏州精智达智能装备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精
智达”)提供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借款额度,由原不超过 3,000 万元调整至不超
过 8,000 万元,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
体情况如下:
(一)“新一代显示器件检测设备研发项目”变更实施地点
公司拟变更实施地点的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前 变更后
拟投入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实施主 实施主
金额(万元) 实施地点 实施地点
体 体
江苏省苏州市苏
苏州工业园区金
苏州精 州工业园区新平 苏州精
鸡湖大道 88 号
智达 街 388 号腾飞创 智达
人工智能产业园
新园
新一代显 深圳市龙华区龙
示器件检 华街道清湖社区
测设备研 清湖村富安娜公
华街道清湖社区
发项目 司 1 号 101 工业
精智达 精智达 清湖村富安娜公
园租赁厂房
司 1 号 101 工业
杭州市萧山区盈
园租赁厂房
丰街道润奥商务
中心
除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外,原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等
内容不变。
(二)向全资子公司增加募集资金借款额度
公司拟将向全资子公司苏州精智达提供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借款额度,由原
不超过 3,000 万元调整为不超过 8,000 万元,新增部分资金仍专项用于募投项目
实施。本次募集资金将以提供借款的方式划转至苏州精智达。全资子公司苏州精
智达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苏州精智达智能装备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新平街 388 号 21
注册地点
幢 7 层 10-14 单元
注册资本 人民币 400 万元
股东构成 精智达,100.00%
智能装备科技领域内的技术研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
术服务;光电智能化装备、显示触控屏智能检测装备的生产(限分支机
经营范围 构经营)、销售、维护;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
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增加借款的原因
因苏州精智达原募投项目场地已无法匹配业务规模持续增长的空间需求,且
原租赁地址租期即将届满,到期后将不再续租;同时为优化长三角研发资源配置、
提升运营管理效能,公司拟停止使用杭州原研发办公场地(杭州市萧山区盈丰街
道润奥商务中心),将相关研发资源集中整合至苏州新址。基于上述背景,公司
拟对“新一代显示器件检测设备研发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调整:由原实施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新平街 388 号腾飞创新园”,变更为“江苏省苏州
市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 88 号人工智能产业园”。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后,新址位于苏州新型显示产业集群核心区域,
场地规模与配套条件显著提升,为保障项目研发设备投入、场地建设及业务扩容
的资金需求,匹配新址建设与项目推进进度,公司拟将向苏州精智达提供的募投
项目募集资金借款额度,由原不超过 3,000 万元调整至不超过 8,000 万元,新增
借款资金仍专项用于募投项目实施。本次变更后,新址可依托当地完善的产业链
配套优势,为项目研发验证及后续业务扩容提供优质场地条件,符合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增加借款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能够促进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同时,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增加募集资金借款额度,系为
匹配新址场地建设、设备投入及募投项目推进的实际资金需求,不存在改变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新增借款资金仍专项用于募投项目实施。本次变更
与借款额度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战略发展及
合理布局,符合公司长期利益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
因此,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规定。
六、履行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暨向全资子公司增加
募集资金借款额度,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推进情况及公司战略布局作出的审慎决
策。本次变更实施地点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新增借款额度系为匹配项目新址建
设、设备投入及研发验证的实际资金需求,新增资金仍专项用于募投项目实施,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
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暨向全资子公司增加
募集资金借款额度。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暨向全资子公
司增加募集资金借款额度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
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未改变募集资
金的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
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等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