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君道酒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核查意见
尤振专审字[2026]第 0265 号
关于上海君道酒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2025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
一、 专项核查意见 1-2
二、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及其说明 1-3
关于对上海君道酒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尤振专审字[2026]第0265号
上海君道酒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上海君道酒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道酒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2026年04月29日出具了尤振审字[2026]第0589号审计
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对后附的由君道酒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
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进行了专项核查。
一、 管理层的责任
君道酒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对君道酒公司管理层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
情况表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三、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
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核查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计划和实施核查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核查工作为发表
核查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上海君道酒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君道酒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 年
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业经尤尼泰振青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尤
振审字[2026]第 0589 号的审计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的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 2025 年
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说明如下:
上海君道酒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年度 上年度
项目 具体扣除情况 具体扣除情况
(万元) (万元)
营业收入金额 3,933.95 28,454.84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78.09 1,653.56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1.99% 5.81%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销售原材料、
销售原材料、 包装物、低值
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
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
成收入 租赁等形成收
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入
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
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
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78.09 1,653.56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