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和自筹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总额
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人”)作
为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铂力特”或“公司”)2022 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科创
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铂力特使用自有和自筹资金增加
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和意见如
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44 号),同意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本次发行股票 32,048,107 股,每股发行价格 94.50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 3,028,546,111.5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共计
年 12 月 5 日已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
具了 XYZH/2023XAAA3B0103 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由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投项
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对募投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
单位:万元
调整后拟使用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资金金额
金属增材制造大规模
智能生产基地项目
合计 310,936.41 310,936.41 300,739.59
三、本次使用自有和自筹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并调整项目内部投资
结构的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规模是根据设计规划时的项目建设成本、生产工艺及公司未
来发展规划做出的,鉴于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大,民用领域应用场景不断丰富和快
速增长的需求,为保障公司业务持续发展,公司在综合考虑募投项目建设实际情况、
资金需求和市场行情等因素后决定增加该项目的投资总额并对项目内部结构进行
调整。
四、本次使用自有和自筹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并调整项目内部投资
结构的情况
(1)“金属增材制造大规模智能生产基地项目”的投资总额由 244,891.41 万
元调整为 310,475.02 万元,增加部分 65,583.61 万元拟全部以自有和自筹资金投入。
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调整前 本次调整后
以自有和自筹资
拟使用募集资 拟使用募集资金
投资总额 金追加投资金额 投资总额
金金额 金额
(2)本次增加投资额度调整前后的内部投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调整前投入金额 调整后投入金额 增减情况
一 建设投资 221,880.60 310,475.02 88,594.42
二 铺底流动资金 23,010.81 - -23,010.81
合计 244,891.41 310,475.02 65,583.61
注:
交易所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注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线拟使用的募集资金由 10,296.44 万元调增至 23,508.48 万元;
购买的方式转移至西安铂点,原材料生产线募集资金尚未投入部分将根据子公司生产建设进度以注资方式转移
至子公司。
五、本次使用自有和自筹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并调整项目内部投资
结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自有和自筹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并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
结构是基于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环境、行业发展趋势以及项目具体实施进展所做出
的审慎决策,有利于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更好地匹配公司战略布局与业务实际推进节奏。本次募投项
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不改变项目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远
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于使用自有和自筹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
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和募集资金用途不发
生变更的情况下,以自有和自筹资金增加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并调整项目内部投
资结构的事宜。本议案相关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审计委员会认为:同意公司使用自有和自筹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并调
整内部投资结构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该事项
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
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
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和自筹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总额
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募投项目进展的实际情
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
保荐人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使用自有和自筹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核
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闫明 关天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