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委托单位: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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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利安达审字[2026]第 0490 号
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熊猫金控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熊猫金控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
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熊猫金控
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
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
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
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
标。
面余额 3.28 亿元在 2024 年底已全部逾期,公司小额贷款业务贷后管理等相关
内部控制流程未得到有效执行,未建立有效的贷后跟踪、风险监测及催收机制。
上述内部控制缺陷系 2024 年及以前形成并延续至本期。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该
重大内部控制缺陷整改结果不及预期,仍对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比较信息的可靠
性存在重大影响。
十四、2(15)所述,公司小额贷款债权转让业务、定期存款质押担保、资金置
换、大额预付款等事项的交易审批及资金管控等相关内部控制流程未得到有效执
行。上述内部控制缺陷系 2024 年及以前形成并延续至本期。截至本报告出具日,
该重大内部控制缺陷整改结果不及预期,仍对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比较信息的可
靠性存在重大影响。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由于存在上述重大缺陷及其对实现控制目标的影响,熊猫金控公
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
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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