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内部控制
审计报告所涉事项专项说明的意见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
见《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6]第2-01212号),对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6]第
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就上述意
见涉及事项出具了《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出具保留意见审计
报告和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所涉事项的专项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
专项说明发表意见如下:
度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以及公
司董事会出具的相关专项说明。我们尊重审计机构大信基于专业判断出具的审计
意见。上述审计意见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要求。
部控制,持续深入开展公司内部自查整改。完善落实各项制度,确保公司在所有
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内部控制。我们将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尽快采取有效措
施解决上述问题,以最大限度的维护公司权益,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同时严
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此页为《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保留意见审
计报告和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所涉事项专项说明的意见》之签署页,无正
文)
独立董事签名:
梅 平 徐前权 查燕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