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谢纯)
本人作为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任职
期间(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23 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
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
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
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谢纯,1962 年生,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硕士,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华南理工大学风景
园林专业创办负责人,古建园林修缮师,中国规划学会会员;曾任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副
教授,风景园林系副主任,景观教研室主任;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历史分会副主任;广东风景
园林学会理事教育分会副理事长;广东省规划协会风景园林分会理事。主持国家十一五科技
支撑项目《广东园林住宅热环境改善技术》,参加国家基金项目《珠三角地区旧城更新研究》;
参与编写建筑工业出版社《建筑设计资料集》《园林建筑小品》《景观建筑 1000 例》《园林建
筑规划设计》《岭南园林》等书籍,在《建筑学报》及其他刊物上发表文章二十余篇,2017
年获得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全国优秀风景园林硕士导师称号;广州芳村花园规划设计等工程项
目,获得广东省建筑设计三等奖、广州市建筑设计三等奖项,参与工程项目及风景区规划设
计等 30 余项。2021 年 1 月 25 日至 2025 年 6 月 23 日任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
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以通讯方 是否连续两次 列席股东会次
独立董 本报告期应参 现场出席 委托出 缺席次
式参加次 未亲自出席会 数
事姓名 加董事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数
数 议
谢纯 4 0 4 0 0 否 2
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整体合法合规、运作规范。履职过程中,本人本着勤勉尽责
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议案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独立、客观、审慎行使表
决权。经审慎判断,公司相关决策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提交审议
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相关事项提出异议。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
员,2025 年任期内积极参与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按时参加并组
织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025 年任期内,公司召开了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
人应组织召开并出席 1 次,实际组织召开并出席 1 次。
(2)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2025 年任期内,公司召开了 2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应
出席 2 次,实际亲自出席 2 次。
(3)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2025 年任期内,公司召开了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应
出席 1 次,实际亲自出席 1 次。
(4)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情况:2025 年任期内,公司未召开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
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本人应出席 1 次,实际亲自出席 1 次并发
表审核意见,审议了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事项。
报告期任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1)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2)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3)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4)未有在股东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5)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报告期任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并实地考察等,
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运作、资金往来、内控制度建立及实施等情况,同时还通过电
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和沟通,及时
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公司所在行业的发展趋势和市场变化,及时
对公司发展提出建议。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为 10 日。
在本人履职过程中,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认真听取并采纳本人合理
的意见和建议,使本人更加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
用,切实有效地维护了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
报告及应重点关注的审计事项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本人始终保持坦诚交流的理念,
准确传递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引导投资者预期,增进公司与投资者的双向理解和认同,助力
公司与广大投资者构建积极、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
(1)在规范信息披露方面,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
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公司投资者尤其是
中小投资者的知悉权,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2)在落实保护公司股东合法权益方面,督促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利润分配、对外
担保、关联交易等方面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切实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未发现公司存在损害
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报告期任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规则》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
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 年年度报告》
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
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
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
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喜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经审查,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
质,承办公司财务审计业务以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
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保障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续聘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
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涂文哲、黄子芹、叶劲枫、杨国龙、黄娅萍为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杨学成、杨勇、冯清清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
经过对上述人员的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任职情况等有关资料的审查,本人认
为上述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
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其中《关于 2024 年度董事
薪酬的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认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考核制度执行,充分考虑了公司的
实际情况以及同行业、同规模上市公司的薪酬标准,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六届董事
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是基于独立、客观判
断的原则,并结合同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发展经营规划等方面综合确定的,符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任期内,本人秉持审慎、勤勉、忠实原则,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及
行业环境变化,与经营管理层就重大决策及执行情况保持沟通交流,并对相关事项审慎发表
意见。履职过程中,始终保持客观独立立场,关注并监督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事项,督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规范履职,推动
董事会决策更加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已于 2025 年 6 月届满离任。在此,衷心感谢公司在本人任职期间给予的配合和支持。
特此报告。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谢纯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