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肖健)
作为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23 日),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为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和社会公众股东利益努力工作。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肖健,1981 年生,厦门大学金融学博士,曾主持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社会冲突理
论视角下并购悖论的经济学分析与监管制度研究”,曾任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
教师、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4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23 日任广州普
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任期内,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以通讯方 是否连续两次
独立董 本报告期应参 现场出席 委托出 缺席次 列席股东会次
式参加次 未亲自出席会
事姓名 加董事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数 数
数 议
肖健 4 0 4 0 0 否 2
报告期任期内,本人积极出席董事会会议并列席股东会,对提交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
了认真审议,未提出异议,均投赞成票。履职过程中,注重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充分获
取决策所需资料和信息,审慎参与相关事项论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及公司规范治理发挥了
应有作用。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
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整体运作规范、有效。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任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2 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并认真履行了审计
委员会委员职责,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用审计机构等事宜
进行了审核,并就年报审计工作安排、重要审计事项等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与交流,
及时掌握年报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充分发挥审计
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任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并认真履行了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责,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进行了认真核查。
(3)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任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召集和主持 1 次会议,对新一
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了遴选及审核。
(4)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报告期任期内,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未召开会议。
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规
定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本人亲自
出席,对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充分发挥
了独立董事的监督和咨询作用,为公司决策提供了客观、专业的建议。
报告期任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1)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2)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3)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4)未有在股东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阅材料、与各方沟通等方式对公司进行考察,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
控制的执行情况,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多次进行深入交
流和探讨。报告期任期内,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为 10 日。
同时,本人通过电话及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
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报告期任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
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探讨交流,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
准确、客观、公正。
报告期任期内,本人通过出席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确保与中小股东沟通
交流的渠道畅通。日常工作中,本人通过多种渠道了解中小股东关心和关注的事项,在决策
过程中亦注重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
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
判断,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本人主动学习并掌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法律法
规及相关制度规定,积极参加监管机构组织的各项培训活动,深化对各项规章制度及法人治
理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意识和履职能力,为公司的
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报告期任期内,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本人对公司以下事项进行重点关注,对相关事项是
否合法合规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任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规则》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
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 年年度报告》
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
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
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
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喜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经审查,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
质,承办公司财务审计业务以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
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保障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续聘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
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涂文哲、黄子芹、叶劲枫、杨国龙、黄娅萍为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杨学成、杨勇、冯清清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
经过对上述人员的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任职情况等有关资料的审查,本人认
为上述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
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其中《关于 2024 年度董事
薪酬的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认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考核制度执行,充分考虑了公司的
实际情况以及同行业、同规模上市公司的薪酬标准,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六届董事
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是基于独立、客观判
断的原则,并结合同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发展经营规划等方面综合确定的,符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关法律法规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持续关注公司重大事项及规范运作情况,充分发
挥专业经验,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广大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
本人任期已于 2025 年 6 月届满,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感
谢公司及相关方在任期内对本人履职的支持与配合。
特此报告。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肖健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