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述职人:张俊
本人作为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在
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
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张俊,男,1984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资产评估师。2007 年 8
月至今任职于宁波国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8 年 11 月至今任宁波国穗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2025 年 3 月起至今,担任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独立性,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
立性的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
的其他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
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
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已将自查情况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的独立董事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均亲自出席,无委托出席和缺席情况。
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次数 12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
董事姓名 具体职务 应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会议
张俊 独立董事 11 11 0 0 否
列席股东会次数 4
自出席会议的情况。2025 年度,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
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
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
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员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 2025 年度认真地履行了
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委员会的工作,本人的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次数 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审计委员会 8 7
提名委员会 8 7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4 3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6 5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生
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对必要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现场
办公,且现场办公天数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
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
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
细则》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主持了审计委员会
的日常工作,履行了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会议,能够投入足够的
时间和精力,专业、高效地履行职责,持续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主动调查、获
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议,与公司
管理层积极交流讨论,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
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
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监察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
行积极沟通,了解年报编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就审计关注的重点事项进行了探
讨和交流;全面了解公司年报编制与年度审计情况,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
针对公司业绩变动、资产减值等重点事项进行询问,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
作的独立有序完成。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的机会及合理安排其他工作时
间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技术改革与创新等情况进行实地
调研了解,并向公司生产经营、设备升级、市场拓展等事项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并就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及障碍点,及时与相关责任人沟通交流,引
入外部资源提供合理化的解决方案;除现场参会、实地调研外,本人经常通过电
话等方式及时关注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
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解,并利用自身的专
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
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2025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
了多次实地现场考察、沟通,了解、指导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
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部等部门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及时向本人传递相关会议文件并
汇报公司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充分保证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使本人能够
及时了解公司内部管理、生产经营及其它重大事项的进展动态,为本人的独立工
作提供了便利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
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
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
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达到披露标准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重点
关注和监督,我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披露定期报
告,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内容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各报告期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并
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编制真实、准确、完整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根据
监管要求、相关规定及自身发展的要求,合理防范各类经营风险,不断提升公司
内部控制建设水平,以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本人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业胜任能力、投资
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工作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
认为其具备相关审计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
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财务负责人未发生变动。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开展换届选举工作。本人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
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
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提名荆毅民先
生、张克嘉先生、张磊先生、韩静女士、夏治锋先生、宋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郝振江先生、张俊先生、房晓敏女士为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张俊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
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
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独立董事的津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
况及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考核、发放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公
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报告期内,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相关情形。
综上,本人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独立行使表决权,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自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以来,积极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参加公司、证监局、交易
所等组织的相关培训,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治理规则,加深对保护社会公众股东
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执业胜任能力,不断
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
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
权,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积极沟通与交流,发挥专长和经
验,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
特此报告,谢谢!
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俊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