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王咏梅
作为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市传媒”
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5 年本人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制度规定,
勤勉尽责,出席公司 2025 年度召开的董事会及其相关专门
委员会会议、股东会等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全部议案,独立、
客观、审慎地对年度内发生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任职情况
本人王咏梅,1973 年出生,管理学博士,注册会计师,
曾任北京大学民营经济研究院副院长,北京大学财务与会计
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教授,
北京大学财务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理
事,北京大学厉以宁乡村振兴研究院副院长;兼任北京双杰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2021 年 6 月任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要求,本人于 2025
年度报告披露前对自身独立性进行了自查,并签署了《独立
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本人确认,未在公司担
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与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
害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相关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期报告、董事及高管聘任、利润分配、修改《公司章程》及
其他管理制度等共计 29 项议案。本人按时出席了各次会议,
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的情况,没有授权委托其他
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与公司保持充分沟通,在深
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作出客观决策,经审慎考虑后对各审议
事项均投出赞成票。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合法合
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无提出异
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有效维护了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会情况
姓名 是否连续两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出席股东
次未亲自参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会的次数
加会议
王咏梅 5 5 0 0 否 2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
规则》《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履
行责任和义务,具体情况如下:
应参加会议 亲自出席
姓名 本年度应参加的会议
次数 会议次数
审计委员会 5 5
王咏梅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 年度,本人组织召开
了审计委员会会议共计五次,具体情况如下:
(1)2025年1月23日,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机构以及公司
相关部门以通讯方式围绕上市公司2024年度业绩预告事项
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
(2)2025年4月24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
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2024年度报告》《公司2024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
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等
(3)2025年8月27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
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4)2025年10月28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5)2025年12月18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提名审计部负责人候选人的议案》。
此外,2025年12月7日,本人与公司年审会计师、财务
总监等进行了现场交流,就2025年度审计范围、审计计划、
审计方案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要求明确2025年
报审计人员配置,提升审计质量,审计过程确保独立、审慎、
合规,做到应审尽审。
事项。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出现较大波动。作为审计委员
会主任委员,本人主导并组织开展了年报审计相关的各项监
督工作。在年报编制及审计过程中,本人召集并主持审计委
员会会议,审阅并确定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审计策略与重点
安排,听取内部审计负责人关于内控评价及专项审计的汇报,
组织委员就收入确认、资产减值、应收账款回收等关键事项
进行充分讨论,并形成明确审议意见和会议决议。同时,本
人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充分识别审计风险、保持职业谨慎,并
就重大会计估计及信息披露的充分性提出指导性意见。通过
全过程的主导与协调,有效保障了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年报
披露的有序推进,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
经营成果。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件进行认真审核,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社会公众股股东利益
的影响,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向有关人员询问,
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资料,进而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
决权。
海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深化对各项
规章制度及法人治理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及社会
公众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意识和履职能力。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
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投资者公平、
及时地获得相关信息。
(五)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深入了解公司
经营与管理实际。一是通过参加董事会及其委员会、股东会
等会议,认真听取管理层关于公司经营及内控建设等重大事
项的汇报,并在会前会后多次与相关人员进行面对面沟通,
及时掌握公司动态。二是利用日常现场办公时间,主动走访
公司各职能部门及部分业务单元,与管理层、中层骨干及一
线员工进行非正式交流,了解公司业务开展、团队状态及制
度执行情况,就规范运作、风险防范等提出即时建议。三是
与公司审计机构保持独立交流,就年报审计计划、关键审计
事项、内控评价及业绩波动原因等进行充分沟通,确保审计
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四是对公司拟投资项目进行了深入
研究与论证,认真审阅项目资料,重点关注投资风险、收益
预测及退出机制,提出多项风险控制建议,严控投资风险。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六)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行使独立董事职
权时,得到了公司控股股东、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及相
关人员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行使
职权提供了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协助。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
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不存在公司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了
审计委员会会议,组织委员对公司 2024 年度、2025 年半年
度及季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了集中审议。重点围绕收入确认、
资产减值等重大会计及审计事项展开讨论,并形成审议意见,
认为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合
法、合规、真实、准确。公司定期报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全体董监高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在内部控制方面,本人召集审计委员会会议,专题审议
《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听取内部审计负责人
关于内控执行情况的汇报,组织委员就内控设计及运行的有
效性进行质询与讨论。经审议,认为该报告合法合规,报告
期内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或重要缺
陷。同时,本人持续监督内控制度执行情况,重点关注子公
司管控、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关键领域,督促公司及时根
据法律法规变化修订完善相关制度。目前公司内控制度健全,
运行有效,能够保障经营活动的规范运行与风险防控。
(五)聘用、解聘承办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审议了聘用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的议案,对公司审计机构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的专业性、独立性、保护投资者能力以及诚信状况等进
行了评估,认为和信符合证券监管相关要求,能够满足公司
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公司聘请和信为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该议
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情况
报告期,公司财务负责人未发生变更。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
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提名委员会分别对聘任马琪先
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聘任谭晓智先生、贾晓阳先生为公
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提名马克刚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进行了审议。本人对候选人履历及相关材料、提名
及选举流程进行了严格的审核,无异议。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
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
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
计划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严格按照公司
相关制度实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结
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
报告期,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
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行忠实和勤勉义务,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公
平对待所有股东,独立、专业、客观地履行职责。随着公司
监事会的取消,审计委员会依法承接了原监事会的主要监督
职能,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深感责任更加重大、
履职要求更高。为此,本人进一步强化了对公司财务、内控、
审计及合规等方面的监督力度,确保监督职责不缺位、不弱
化。在公司重大决策过程中,本人据实发表意见,不断强化
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为公司治理优化、董事会建设等事项
作出应有贡献。
以更高的标准履行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更
加严格地把好财务报告审计关、内控评价关及重大投资风险
关,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建议,
提升董事会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
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咏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