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瑞医疗: 迪瑞医疗: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清功)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30 07:45:18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和
要求,在 2025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的生产经营
和业务发展提出了合理的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
下:
  一、基本情况
  (一) 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吴清功先生: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境外(美国)居留权,硕士研
究生学历。历任北京和君咨询有限公司合伙人、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合伙人、副总裁,深圳诺康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晋商联盟投资公司
高级合伙人、执行总裁,北京泱深生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监事,青岛泱深生物医
药有限公司监事、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现任公司独立董事,青岛颐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北
京新毅颐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北京财数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北
京合成致远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星蒙企业管理
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睿思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总经理,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副会长,北方工业大学教育基金理事等职务。
  (二) 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各项监
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
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充分的独立性。
  二、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
实际参加董事会会议 8 次,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形,没有缺席或
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本年度本人出席股东会 3
次,对董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本人均予以认真审慎研究,积极参与相关议题讨
论,并结合自身专业经验提出合理化意见与建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公
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本人认为,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
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相关事项均履行了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
对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
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和董事
会及管理层规范高效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师事务所的情况;未发生提议聘请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生产经营中的情况,认真审核公司相关资料并提出建议。
通过有效地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
和客观性。本人前往北京、长春、印尼等地,以及拜访清华大学医学院,通过实
地调研、现场参会、电话沟通等多种方式积极主动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运行情
况,定期听取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对公司生产经营、内部管理与控制、董事会
及股东会决议执行等日常情况的介绍和汇报,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进展,重点
关注研发专项审计、北京销售中心调研、国际营销业务及新任管理层履职等情况,
在董事会授权下,我牵头完成了研发费用专项审计,向董事会提交了《研发费用
专项审计报告》,提出了十条研发管理建议,持续督促公司规范运作。本人履职
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现场履职时间的要求,累计现场工
作时间已达到 27 个工作日。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司实际情况,听取审计工作汇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
行监督,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主动关注公司经营
情况,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了解掌握公司所
面临的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等宏观情况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进度等动
态信息,提高履职能力,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
议,认真审核公司提供的材料,并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
结论,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保护投资者权益。
  八、重点关注事项履职情况
  (一)关联交易相关事项
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严格遵循平等、
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他董事经审议通过了
该项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二)定期报告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
并披露《2024 年年度报告》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以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上述报告均经公
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三)续聘审计机构的事项
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本人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
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
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公司履行审议及披露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
  公司分别在 2025 年 3 月 27 日、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相
关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九、学习情况
  本人自任职公司独立董事以来,始终恪守勤勉尽责、忠实审慎的履职底线,
不断强化履职专业能力。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
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依法保障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以上为本人在 2025 年度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履行职责的情况,感谢公司董
事会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2026 年,本人将继
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促进董事会的独立公正和高效运
作,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页无正文,为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签字
页)
           独立董事:
                   吴清功
                         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ST迪瑞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