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要求,在
董事会日常工作及重要决策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并对相
关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水平持续提升,
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
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周一虹,男,1964 年出生,中共党员,教授,硕士研究生
导师,甘肃省领军人才(二层次),从事会计、审计和财务管
理教学与科研工作。现任兰州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甘肃省参
事室特约研究员,兼任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会计学会环境
资源会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商业经济学会常务理事,
甘肃省审计学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甘肃省会计与珠算学会
理事,国家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风险控制委员会专家咨询
委员,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4 月至今担任敦煌种业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我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
- 1 -
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
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
资格,能够保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
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本人会前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
各项会议材料,对全部议案进行审慎研究讨论,提出合理的意
见和建议,同时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各
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同时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发
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或明确同意意见。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
事会 7 次,股东会 3 次,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姓名 应参加董事会 亲自出席会议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出席股东会次数
次数
周一虹 7 7 0 0 3
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召开流程均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相关重大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完备、合法有效。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 2 -
评委员会的委员,参加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的 7 次会议、薪
酬与考评委员会召开的 1 次会议,未有缺席的情况发生。
作为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本人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背
景,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改聘审计机构进行了审
议;作为薪酬与考评委员会委员,对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方案》、修订《董事津贴制度》进行了审
议。对 2025 年度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
均投同意票,未有对相关议案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会议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不存在利益输送和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相关议案均投同意票。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审查了公
司内部审计计划、程序及其执行结果,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
同时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保持紧密联系,通过参加审计前沟通会议、审阅关键审
计事项以及讨论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大风险点,有效监督了外
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及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了沟通,认真做好与中小股东沟通交
流工作;在公司股东会审议关于修改章程、对外担保等重大事
项时,关注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 3 -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过现场调研、电话等方式,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常态化
沟通交流,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进行了深入了解,
充分保证独立董事的知情权;通过定期审阅经营简报及财务报
表等文件,实时跟踪董事会决议执行进度、股东会决策落实效
果;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组织准备会议资料,
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持。
本人 2025 年在上市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的要求。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做到了会议前广泛了解相关信息,在会议
中认真审核议案内容,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
表决权,并严格遵照相关制度要求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五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增加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本人认为,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
项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定价原则,本着自愿、平等
的宗旨签署交易协议并履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提名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 4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拟聘任闫治斌先生为
公司总工程师,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拟提名王军元
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人认为,上述聘任及提名的人员具备相应任职资格与专
业能力,聘任及补选系公司根据实际管理需要做出的正常调整,
能够保证公司稳健经营与健康发展。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审核,本人认为:公司按照既定的绩效考核办法对高管人员进
行了年度考核,薪酬发放严格依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实现情况
及个人年度考核结果,体现了薪酬与绩效紧密相关的原则,确
保了薪酬分配的合理性及有效性。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上认真审议了《关于聘任中审众
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认真审阅了中审众环相关资料,对中审众环的专业胜
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情况、独立性、变更会计师事
务所理由恰当性等方面进行了充分审查,认为:中审众环具备
为本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同意聘任中审
众环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第九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五)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 5 -
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定期报告 4 份,
临时公告 40 份,没有出现违反《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的行为,较好地履行了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六)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我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
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我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真实、
完整、准确,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执行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有效性检查
等措施,加强了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和监督力度。公司的内部
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未
发现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内控制度能够
为公司业务正常运营提供保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立董事管理办法》,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
责,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
善及执行情况、财务报告等信息披露等相关事项,促进了公司
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并为公司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
专业意见和建议,维护公司以及包括全体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
- 6 -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同时不断加强
与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沟通,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
公司发展提供更多积极有效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科学决策
水平提升,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为公司持续稳健高质量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独立董事:周一虹
-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