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以下简称“《独
立董事制度》”)等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
按时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
审慎的意见,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
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情况
周道许,男,生于1966年7月,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2003
年7月至2003年9月,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研究局助理巡视员(副局级);
任,兼任省委金融工委副书记;2015年11月至2017年9月,历任华融国际信托有
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17年9月至2019年11月,任中国
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发展部总经理;2019年11月至今,任职清华大学
五道口金融学院金融安全研究中心主任;2025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
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
咨询等服务。本人符合《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
等有关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
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本人对任期内公司所有的董事会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没有出现投反对票、弃权票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会
参加董事会情况
情况
任期内应 以通讯方 是否连续两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出席股东会
参加会议 式参加次 次未亲自参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的次数
次数 数 加会议
任期内,本人认真履行职责,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参加
了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和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充分
发挥自身专业能力,审慎审议各项议案并积极发表专业意见,为董事会的正确、
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切实履行了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
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审阅了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会议资料,积极与公司
管理层交流,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结合自身专业知识,
对年度内公司重大事项独立、审慎地发表了专业意见。
任职期间,本人未发生行使《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所列独立
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高度重视并扎实做好内外部
审计沟通协作工作。内审方面,本人认真听取公司内审部门的专项工作报告,结
合自身专业能力提出针对性优化建议,推动公司健全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全面提
升风险防范能力。与外部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协作中,本人与会计师就执行进度、
重点审计领域调整、关键风险管控等核心事项充分交流,切实保障公司财务信息
真实、准确、完整。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任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关注公司股吧及相关财经网站等方式持
续关注公司舆论情况,积极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广泛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
和建议,推动公司积极搭建与投资者的沟通桥梁,积极促进公司与中小股东的互
动,畅通公司沟通交流渠道。同时在日常履职过程中,本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
权,积极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确保其不受损害。
(五)现场工作情况和公司配合情况
任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机会及其他个人工作时间,对公司
进行了实地走访和调研,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此外,本人通过电话、会谈等
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及
规范运作情况,全面了解公司的管理状况、财务状况等重大事项,同时还关注外
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对公司的良性运作、规范
运作提出了自己的合理建议,现场工作时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
的要求。
公司十分重视与本人的沟通,积极汇报相关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保
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使本人能够及时获悉决策落实进度,掌握
经营动态。公司在每次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均能及时提供相关会议材料,
并对本人的疑问及时解答,为本人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的支持,不存
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所需,遵守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公平合理,并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
序,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任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等内容进行了
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完整、
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
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任期内,公司开展了财务总监聘任工作。2025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财务总监的聘
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相关人
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现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任期内,公司规范有序开展了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选举及高级
管理人员聘任工作。2025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委员及主任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经理(即总裁)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
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上述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现行
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
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
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以及公司规定执行,薪酬发
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
益条件成就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暨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和
《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暨注销股票期权
的议案》。
上述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独
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认真审阅了各项会议
议案,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
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工作精神,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重大事项决策、信息
披露等事项,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独立判断能力,为公司的重大决策献计
献策,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周道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