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方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陈扬)
作为福建南方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陈扬
在任职期间,始终秉持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积极参与公司治理,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贡献自己的专业力量。现将 2025 年
度本人的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陈扬,1979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05年11
月至2021年10月,曾在福建天衡联合(泉州)律师事务所担任执业律师、高级合伙人、
执行合伙人及副主任等职务;2021年11月至今,任职于福建仰格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
人。此外,本人还兼任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监督员、泉州市检查机关听证员、
泉州市律师协会金融保险证券委员会副主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专家资讯
网”专家等社会职务。自2021年12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在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召集人)。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的任职条件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本
人及近亲属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
单位任职,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忠实勤勉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股东会2次、董事会3次。本人均以现场或通讯方式亲自出
席所有会议,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不存在无故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
事会会议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已履行完整审议流
程。本人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会上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研讨,并结合自身专业背景提
出合理建议,对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出现反对票及弃权票。具体出席
明细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情况
独立 是否连续两
本年应出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董事 次未亲自出 出席股东会的次数
席董事会 次数 次数 次数
席会议
陈扬 3 3 0 0 否 2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4次,本人均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
式全程出席,无委托他人出席及缺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1次,本人全程出席,无委托他
人出席及缺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高效、深入沟通。围
绕年度审计计划、重点审计事项等内容充分交流,持续跟踪公司内部控制建设与审计工
作推进进度,督促内部审计机构与会计师事务所依法依规履职,保障审计工作独立、客
观、公正开展,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作用。
(四)现场工作及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现场履职时长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借助
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公司年度会议等契机,不定期赴公司开展实地调研,
与公司管理层深入交流,全面掌握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核心业务开展及内部控制
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
同时,本人通过会前研读资料、会上听取经营汇报、会后跟踪会议决议落实进度等
方式,全面掌握公司重大事项;认真研读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密切关注市场报道、重
大事项进展及潜在法律风险,及时掌握公司动态,在董事会上独立发表意见、行使职权。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与保障,管理层及时通报生产经营及
重大事项进展,足额提供履职所需工作条件与资料,充分保障独立董事工作独立性。公
司与独立董事建立常态化、高效沟通机制,通过多元渠道保持密切联络,确保独立董事
及时掌握公司情况,为公司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支撑。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循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勤勉尽责履
职,积极出席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项会议,独立审慎行使表决权,
对所有审议议案均投赞成票。
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开展专项审计、咨询与核查工作;未提议
召开董事会,亦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未公开向公司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通过出席股东会等渠道,就公司经营状况、财务情况、利
润分配等事项,与中小股东进行直接沟通,认真听取中小股东诉求,重点关注中小股东
合法权益,切实履行独立董事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核心职责。
(七)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跟踪公司日常经营状况与潜在经营风险,对董事会各项议案逐
一审慎审核,全面查阅决策相关资料,在充分掌握信息基础上,于董事会会议上独立、
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本人
始终以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为核心目标,推动公司规范运营、提升治理水平,增强投资
者对公司的信任与信心。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等情形, 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承
诺情形。
(三)董事会针对被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不涉及公司被收购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与内控制度,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要求,有效保障公司与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到位,为公司稳健运
营提供坚实支撑。
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定期报告财务信息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5年5月15日召开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经核查,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与丰富执业经验,符合
中国证监会相关监管要求,拥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与专业能力;审计人员恪守
职业道德,执业严谨规范,能够遵循独立审计准则,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
本次审计机构聘任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2025年度公
司未发生会计师事务所更换情况。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负责人未发生变更。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
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
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董事(由原董事中选举产生),
重新组建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总人数未发生变动。
(九)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严格遵循公司《薪酬管理办法》规定及责权利
相统一原则,薪酬决策与发放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薪酬体系有效体现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有利于公司长期
稳定健康发展。
(十)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基于充分考虑公司现阶段盈利水平、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兼顾公司未
来发展和股东长远利益,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维护股东的权益,不存在损
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客观情
况,同时符合《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政策等相关规定,本人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
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在公司治理过程中,充分发挥自身专
业优势,为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提供独立、客观的专业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
法权益。履职期间,公司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充分的支持、配合与保障,确保各项履
职工作顺利开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陈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