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贝肯能
源”)独立董事,2025 年,本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
定,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忠实、勤勉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
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切身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
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黎春,女,1978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西南财经
大学,财务管理专业管理学博士。2003 年 7 月至今任西南财经大学教授、博士
生导师;2024 年 1 月至今任恩威医药独立董事。2024 年 11 月至今任贝肯能源
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
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
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
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按照《公司章程》和《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在董事会召开前,详
细阅读会议资料,从财务的专业角度对所列提案进行分析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通过出席董事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
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报告期内,公司重大经营
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公司董事会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会议表决结果和所做出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应 以通讯方式 是否连续两次
现场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出席股东
董事姓名 参加董事会 参加董事会 未亲自参加董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事会会议
黎春 13 13 0 0 否 3
(1)审计委员会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本人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工作细
则》等规定,组织审计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
和监督作用。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 9 次会议,本人听取了公司内部审计
工作报告及内审工作计划等,审议了定期报告、关联交易等事项,并为公司的
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等提供建议。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工作细则》等规定,积极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报告期内,本人参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 次,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独立董事津贴等议
案进行了审议,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报告期内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了 5 次,重点对公司关联交易、再融资事项进行了研究
讨论,确保相关事项符合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依托自身会计专业背景,
积极参与公司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审计进场前,牵头
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审计范围、审计重点等事项进行讨
论,结合公司的经营模式和最新监管要求提出专业意见,为审计工作有序开展
奠定基础;年报初稿出具后,仔细审阅初稿内容,重点围绕财务数据准确性、
会计处理合规性及信息披露充分性等方面,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逐一沟通核
实,确保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年报正式
披露前,组织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最终审计意见
进行审议确认,同时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本年度经营业绩、主要财务指标等
变动的原因,确保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财务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切实维护全体
股东合法权益,推动公司规范运作。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
沟通交流,并积极关注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广泛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
议。
报告期内,为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通过
电话、现场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对公司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
解,结合专业知识为公司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对公司财务核算及信息披露的
规范性进行监督,确保财务报表及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与完整。年内现场工
作时间为 25 天,符合相关要求。
邮件及现场考察等形式使本人能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运行状况及有关重大事
项的进展情况,并获取了做出独立判断的大量资料。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
前,公司精心准备相关会议文件和其他资料并及时准确提供,对本人存在疑问
之处及时解答,为本人客观审慎的投票表决并发表专业意见提供了便利条件,
积极有效地配合了本人的工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重点
关注事项如下:
本人对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事前审阅,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
易均属于正常交易行为,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交易价格定价公允,不
存在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情况,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编制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
告》《2025 年三季度报告》,本人认真阅读定期报告全文,重点关注了定期报
告内容是否存在重大编制错误或者遗漏、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是否发生大
幅波动及波动原因解释的合理性等。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定期报
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财务审
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公证天业”)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在会前,本人评估了公证天业的
从业资质、专业能力及独立性等方面,认为公证天业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
构,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
司提供了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认可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
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继续聘任公证天业为公司 2025 年度
审计机构。
报告期内,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是依据公司所处行
业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
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等议案。会前,本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
选人的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进行审阅,认为候选人具备履职所需的任职条件和
工作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提名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的有关规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议了《关于聘任王忠军先生为
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本人认为所聘任人员具有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资格和
能力,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表专业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确保公司治理的规范性和有效
性。
责,结合自身专业优势和经验,为公司在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内部控制建设等
方面提供更多建设性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对公司在 2025 年度给予独立董事工作上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表示
衷心的感谢。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黎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