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刘小诗作为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 2025 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
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挥独立非执
行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现将本人
一、 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刘小诗先生,男,195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 年 8 月
获得中国石油大学(前身为华东石油学院)化工专业学士学位,1986 年 8 月及
业理科硕士学位、哈里曼管理学院公共管理专业理科硕士。1997 年 4 月至 2021
年 12 月,就职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副总
经理、执行总经理及业务支持部项目专家;2018 年 7 月至今,就职于北京车百
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总经理;2019 年 4 月 2025 年 6 月,任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二) 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我本人与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持有公
司股份,且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非执行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
东无关联关系;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
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独立非执行董事工作制度》
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
专业判断,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
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非
执行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非执行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 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会,4 次董事会会议,具体出席会议情
况如下表所示:
出席股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东会会
独立非执行董 议情况
事姓名 本年度应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参加董事 次未亲自参 东会次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会次数 加会议 数
刘小诗 4 4 0 0 否 2
本人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
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发挥自己专业领
域的知识和经验,提出合理建议,以审慎负责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
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
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任职期间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均
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 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召开会 本人应出席会 实际出席会议
专门委员会名称
议次数 议次数 次数
审计委员会 - - -
提名委员会 2 2 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2 2
战略与 ESG 委员会 - - -
注:
“-”代表本人非该委员会成员;
作为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任期内我认真履
职尽责,努力为公司治理优化和团队建设贡献力量。在提名工作中,我与委员会
成员共同研究探讨,注重考察候选人的专业素养与公司发展需求的契合度,力求
为公司配备合适的管理人才。在薪酬考核工作中,我们持续完善相关机制,注重
将薪酬安排与公司长远发展相结合,致力于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三) 独立非执行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共召开 2 次独立非执行董事专门会议,与会委员均参与会议并就相关
议案认真审核,发表专业意见。
(四) 现场考察情况及公司配合情况
公司在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会议前,认真组织准备会议材料,
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本人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非执行董
事的工作。本人作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认真仔细阅读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
并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重大事件及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利用公司
召开董事会、股东会等会议时间积极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中介机构
沟通、交流,深入了解公司的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关
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积极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
职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本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
职。
(五) 与内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方向与实施计划。经审核,内部审计工作规范有序,未发现重大违规问题或工作
疏漏。
(六) 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和业绩说明会的方式,积极与中小股
东沟通交流,广泛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
履行独立非执行董事职责。
三、 独立非执行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的职责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门委
员会建言献策,并就相关事项的合法合规作出独立明确的判断,对增强董事会运
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真实有效,实际执行情况与预计情况相
符,不存在较大差异,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
有关协议所确定的条款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公司及股东的各项
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减持、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 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
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
度报告》。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高管均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
确保了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等机构的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能够合
理保证公司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能够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了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五) 聘任、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干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及决策程序充分、恰
当,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未发生财务负责人变动情况。
(七) 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 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未发生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
员。
(九)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
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
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核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2025 年 5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第四届董事会薪酬方
案的议案》。公司薪酬方案参考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方案合理,
审议流程合规。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符合相关规章制
度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在 2025 年任职期间,积极履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各项职责,严格恪守独
立非执行董事勤勉尽责、客观公正的原则,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推动公司持续
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自 2025 年 6 月 20 日起,本人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各专门
委员会相关职务。在此,衷心感谢公司在本人履职期间给予的支持与帮助,亦衷
心祝愿公司在新一届董事会的带领下,能够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实现更高质
量的成长。
特此报告。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刘小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