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
职期内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尽责、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积极出席公司 2025 年度召开的股东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认真
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专业优势及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
的合法权益。
本人于 2025 年 5 月向公司提交辞职报告,辞职报告自公司董事会补选出新任提
名委员会委员之日起生效,即 2025 年 5 月 27 日辞职生效,本人自辞职报告生效之
日起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现将 2025 年度任职期
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李祥高,男,1962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
生。本科毕业于湖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分析化学专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硕士研究生毕
业于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高分子化学专业并取得硕士学位,博士研究生
毕业于天津大学化工学院生物化工专业并取得博士学位。1988 年 7 月至 2001 年 6
月,任机械工业部天津复印技术研究所研究室主任、副所长;2001 年 7 月至今,任
天津大学化工学院精细化工系教授、系主任。2020 年 11 月至 2025 年 5 月,任公司
独立董事。
(二) 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任职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
上述职务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规则》等相关规定,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出
席了公司股东会,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
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并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在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
和决策的有效性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 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应出席 亲自出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出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李祥高 5 5 0 0 否 1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期间,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
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参加提名委员会日常工作。2025 年度,公司提名委员会召
开 1 次会议,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出席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
情况发生。本人对于提交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
料,及时进行调查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详细情况,本人认为 2025 年度本人任职
的提名委员会所审议通过的议案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各
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的审查和监督,并于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
充分发挥专业经验及特长,依法独立、客观、充分地发表了意见。此外,本人作为独
立董事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
咨询或者核查;
(2)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
(3)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
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5)对可能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持沟通,监督公司有效执行内部控制流程;与公司年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就公司 2024 年年报及内部控制审计情况进行沟通,充分了解公司收入
确认情况、期间费用的变动情况等,督促外部审计机构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开展审计
工作,积极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及时、准确、客观。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议各项议案,核查实际情况,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中小股东利益的影响,对审议事项
作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为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
面提供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利用出席股东会的
机会,注重与中小股东的交流,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此外,本人深入学
习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新发布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积极参加证券监管部门组织的培训,不断提升自身专业水平和执业能力,持续加强对
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知,提高维护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能力。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议,对公司进行了更深入的考察和了解,此外,通过会谈、电话多种方式与公司管理
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沟通,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公司业务情况、研发进展、募
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为公司稳健和长
远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积极配合并支
持我的工作,公司在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及相关会议前,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
及时准确传递,为我履行职责提供了较好的协助,确保我履行相应职责时能够获得足
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
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关联交易遵循了诚实信用、公开、公平的原则,定价公平、合
理,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各项合同的实施不会对公
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在任职期间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在任职期间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在任职期间内,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要求,认真编制财
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经认真审阅,本人认为报告中涉及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同时,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
经营管理需要制定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相关制度覆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各层面
和各环节,能够有效控制经营管理风险,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护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认为公司编制有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
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机构。本人认为公司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为确保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公司总经理
王亚龙先生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通过,公司于
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刘霜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职期限自 2025 年 4 月 14 日起
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
错更正
在任职期间内,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
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公司总经理王亚龙先生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审
计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通过,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刘霜女士为公司财务
总监。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选举和聘任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
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
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
排持股计划
议案》及《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本人与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及人力资
源管理部门相关工作人员积极沟通,认为 2024 年度和 2025 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及奖励方案符合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
此外,董事会还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绩效管
理制度>的议案》,本人认为《绩效管理制度》是根据公司现阶段的发展及业务需求制
定,能够进一步提升公司绩效管理水平,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与导向作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全面关注公
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
等,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
最后,对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 2025 年度工作中给予的协助和积极配
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报告。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祥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