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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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贾春浩)
作为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清源股份”)独立董事,
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清
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以对全体
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审慎履行独立董事各项法定职责。履职期间
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常态化密切沟通,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动态,按时参加公司
组织召开的各项会议,认真审阅、研读和讨论各项议案,积极发挥个人投资方面
专业能力,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独立的专业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
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
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贾春浩,1983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学历。
曾任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业务董事;华泰瑞联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投资总监;江苏新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现任晨壹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如果新能源科技(江苏)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嘉捷通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厦门璞真食品有限公
司董事长;杭州爱听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海正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董事;上
海挚澄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华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二)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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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相关规定,通过自
查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2025年度独立董事关
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中关于独立性的规定,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2025年度未发生任何可能损害
独立性的事项。
二、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会议的情况
在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2次股东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亲自出
席了本年度召开的所有董事会和股东会,无缺席、委托出席等情况。本人与公司
保持充分沟通,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重大事项背景的基础上作出客观决策,
对各审议事项,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同意票。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
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决策过程合法有效,无
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应参加次数/ 实际亲自参加 应参加次数/ 实际亲自参加 否定意见
姓名
次 次数/次 次 次数/次 次数/次
贾春浩 5 5 2 2 0
薪酬与考核委员 董事专门会议 /发
战略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会 出席情况 表否
独立董
实际亲 实际亲 实际亲 定意
事姓名 应参加 应参 应参加 实际亲 应参
自参加 自参加 自参加 见次
次数/ 加次 次数/ 自参加 加次
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次 数/次 次 次数/次 数/次
次 次 次 次
贾春浩 3 3 0 0 2 2 1 1 0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
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在报告期内,本人非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但本人作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
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在审议公司季度、半年度及年度
议案过程中,听取公司领导层汇报公司经营情况,及时了解公司动态。在涉及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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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审议过程中,发表个人明确意见。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在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出席公司股东会与中小投资者开展沟通交流,认真听
取中小投资者诉求,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及全体存托凭证持有人、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在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管理及资本市场相关动态,通过现
场沟通、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
及证券办公室保持常态化、高效率沟通,及时、全面掌握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
况、重大项目推进、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董事会决议执行落实等情况,并结合专
业判断提出合理、审慎的意见与建议。
在报告期内,本人积极投入现场履职工作,保证充足的现场工作时间,多次
赴公司现场开展调研与沟通,深入了解业务运营与治理运作实际情况。同时,积
极参与公司财务部组织架构调整相关专题会议,会前与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就组织架构设置、职能配置及管理效率等事项进行充分研讨,凭借自身会计专业
背景与实务经验,为优化公司财务组织架构、提升财务管理规范性提出专业意见。
针对公司2025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人持续关注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情况及
后续安排。此外,本人持续跟踪学习证券监管政策与法律法规更新,不断强化专
业知识储备,持续提升独立履职能力。2025年度,本人现场工作时长、履职内容
及履职方式均严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为保障独立董事依法有效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与人员支持,
指定董事会秘书及证券办公室等专门部门和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开展履职工作。任
职期间,本人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认真
听取公司管理层的工作汇报,并通过现场考察、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
司保持密切沟通,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动态及行业发展变化。在履职过程中,公司
董事会及管理层给予了积极配合与有力支持,于相关会议召开前及时提供会议议
案及材料,就重大事项与本人进行事前沟通,并定期汇总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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态,充分保障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为本人独立、审慎、勤勉履职创造了良好条
件。
三、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在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需董事会审议的各项
议案,做到了会前广泛了解相关信息,会中认真审核议案内容,会后严格落实,
对决策事项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相关事项合法合规作出独立明确
的判断,对公司与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
进行了重点监督。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在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核查及
了解,除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外,公司在 2025 年度未发生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在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在报告期内,本人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对外担保决策
程序及担保情况进行认真的核查。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行为,也不存在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
(四)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在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的情况。
(五)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在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内控制度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并认真审阅了季
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
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
(六)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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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报告期内,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
审计机构,没有发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
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
(七)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在报告期内,公司未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八)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在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
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九)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在报告期内,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
举曹长森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2025年12月31日张小喜先生
因工作调整的原因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上述选举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行,制订的薪酬制度、激励考核制度及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十一)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在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 0.66 元,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8,059,058.60 元。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实施完毕。
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2025年度总体评价和建议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期间给予的积极配合与大力支持。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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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秉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审慎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切实发挥独立董
事专业监督作用,依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今后履职过程中,本人将继续以严谨审慎、勤勉尽责的态度,严格遵守法律
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忠实、独立履行独立董事各项法定义
务与职责,持续发挥独立监督与专业咨询作用,依托自身专业知识与实践经验,
为公司规范运作与高质量发展提出切实有效的专业意见与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贾春浩